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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81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08-28  11:51    来源:本网

郭健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再生资源回收产业的提案》(第20200816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生活垃圾分类是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小切口推动大变化”、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美好生活环境的大事、难事。您关于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再生资源回收产业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非常赞同。根据职责分工,重点就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向您汇报。

  一、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省按照整体谋划、分类推进、示范带动的安排,分区域、分层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全省垃圾分类工作。省政府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21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强化省级统筹和部门联动。

  (一) 完善政策制度。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任务目标和实施举措。我厅先后出台《广东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运营技术指引》《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指导意见》《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2019-2020年)》《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试行)》等系列配套政策,为全省推进垃圾分类提供技术支撑和评价标准。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每季度分区域分层次进行评估,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二)夯实法治基础。为确保《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积极配合省人大启动《条例》修订工作,结合广东省实际,深入研究分析有关资料,编制修订大纲。在广泛征求省市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及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吸纳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报送省政府。在《条例》修订过程中重点落实分类体系建设、源头减量等方面的内容。对您提出的强化生活垃圾处置产业支撑、鼓励市场化服务参与生活垃圾处置、加强生活垃圾处理政策支持等方面工作均有明确或体现。通过《条例》修订,强化垃圾分类法制约束,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具体从监督考核、信息公开等方面强化监管,促进政府监督管理水平和企业运营服务质量水平的提高。推动各地适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已有4个地市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多个地市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立法计划。

  (三)加快分类体系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是做好垃圾分类的关键环节。前端分类投放注重简便易行,明确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指导各地科学合理设置投放点和收集容器,不断完善配套措施,让群众分得明白、分得方便,推动可回收物有效分类出来,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中端不断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广州、深圳市推行“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另有16个地市已配置厨余垃圾收运专用车辆,在示范区域内推行厨余垃圾单独收运。末端大力推进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截至6月底,全省已建成149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为13.8万吨/日,超过了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95%,焚烧处理占比达61.35%,提前完成《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相关目标。全省已建成20座规模化集中式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为7466吨/日,试点区域厨余垃圾逐步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四)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商务、供销等部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目前,全省经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超过5000家,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不断完善,为生活垃圾分类出来的可回收物进入回收渠道提供了保障,促进可回收物有效资源化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回收模式创新,借助“互联网+回收”拓宽回收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进社区,方便居民交售可回收物。如广州市“92回收”线上回收已覆盖省内所有地级市,线下共铺设了1300多个回收网点,进入了700多个社区。通过加强分类回收,大大减少进入收运处置环节的生活垃圾量,从源头加强控制,有力促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高质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夯实垃圾分类法治基础。继续推动《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夯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工作的法治基础,为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强化规划引领。组织编制《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将垃圾分类作为重要章节,充分考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关键环节,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鼓励市场参与,强化科技支撑,构建科学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三是积极推动垃圾处理产业培育。推动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和分类收运处理技术、工艺研究等工作,坚持技术先进性、工艺可行性和经济性相结合,重点对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工艺等进行深入研究,为各地厨余垃圾处理提供有效技术支撑。鼓励多种厨余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共同发展,指导各地综合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工艺可行性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稳定适用的处理模式和技术,引导、促进厨余垃圾处置企业产业化、可持续健康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鼓励相关企业探索生活垃圾处置与管理技术,支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争取通过垃圾分类工作催生出一批环保先进装备和龙头企业。

  (二)完善分类体系。一是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投放收集体系。指导各地建设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系统,合理设置居住小区、商业和办公等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推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收集比例。二是加快建立完善匹配的分类运输体系。指导各地根据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逐步配足配齐专用收运车辆。加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辖区内的收集点、转运站、压缩站等收运设施,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分类收运能力,逐步建立完善的清运系统。三是加快建立能力充足的分类处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按照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补充的方式,稳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四是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进社区。加强与商务、供销等部门协作,推动建立完善规范专业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创新回收模式,在居民社区以及合适的公共场所投放回收设备,方便居民交售可再生资源。推进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促进再生资源的有效回收和生活垃圾减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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