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障你的数据安全及获得最佳浏览效果,请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

我们建议使用chro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

若你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360浏览器、2345浏览器等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6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0-06-30  10:07    来源:本网

刘艳文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经综合省委宣传部、省市场监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生活垃圾分类是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小切口推动大变化”、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美好生活环境的大事、难事。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您提出的关于明确统一分类方法、制定统一宣传资料及加强减量化宣传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非常赞同您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加强科学管理,广泛宣传教育引导,促进源头减量,这些工作对我们做好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民生大事至关重要。首先,根据您提出的垃圾分类意见建议,向您介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稳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全面启动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委、省政府召开常务会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对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推动,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注入了坚强保障,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明确分类标准,指导各地正确分类。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在《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以此作为推动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全链条处理垃圾分类的基础。考虑因地制宜的原则,《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区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情况,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办法,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进行细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对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作详细说明,并指导我省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适用于相关的规划、建设、监督和管理活动。组织编制《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设施设置指引》等,指导各地制定并公布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分类投放指引、设施配置和作业规范,科学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让群众分得明白、分得方便。

  (二)突出教育引导,夯实学校教育基础。教育部门加强各类学校的垃圾分类教育,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到科学、品德与化学、生物、地理等相关学科课程教材,纳入到相关课程标准中。积极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题活动。每年开展低碳日活动、世界环境日活动、节能宣传月活动、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垃圾分类启动仪式等活动,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包括绿色、生态、环保在内的节能环保知识教育和活动,提升师生环保意识,激发了广大师生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勤俭节约、节能低碳的绿色生活理念。开展省级校园垃圾分类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分两批共认定全省87所学校为省级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指导各地通过各种活动形式,全面系统地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帮助居民“认得清、分得明”,引导大家自觉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6个地市已编制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读本,通过“小手拉大手”有效带动家庭、社区垃圾分类。

  (三)广泛宣传发动,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省委宣传部牵头建立全省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报道方案》《全省生活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方案》等工作方案。加强新闻宣传,做活网络宣传,2019年以来,共推出系列宣传报道5.4万条(次),推出原创稿件、网评、融媒体产品5770余篇(条)。同时,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全覆盖,在全省电视终端、网站、广告媒介等各类载体刊发主题宣传画20余万幅,滚动刊播宣传画400多万幅,刊播主题宣传片1万余次。策划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乡村、学校、企业、机关“五进”宣传活动,深化社会宣传效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动各市统一垃圾分类标志,推广应用垃圾分类小程序,制作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在“民声热线”栏目专门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编制《主要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指导居民区、办公区、公共场所、文教区、医疗机构、餐饮机构、集贸市场及其他场所的源头减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及其相关的管理工作。

  (四)促进源头减量,减少一次性用品产生。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联合转发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意见》,发展改革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目标、措施和要求。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限塑”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以来,共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4.96万人次,检查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4903户次,检查商品零售场所2.76万个次(其中集贸市场1.32万个次),检查经营户15.58万户次(其中集贸市场经营户11.41万户次)。推进农用薄膜、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产品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州、东莞、中山、茂名等4个地市(区)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农用薄膜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产品不合格情况。在《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修订过程中,重视源头减量相关内容的制定,针对各类产品过度包装的问题,对各行业提出有关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高质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您提出的3个方面建议为我们谋划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借鉴,我们将结合我省实际将您的建议加以消化、吸收和转化。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制度保障。配套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制定科学的工作指引,完善政策机制,为各行各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培训指导,定期组织全省垃圾分类工作培训,并依托省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学院,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培训分院,整合行业优势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对培训的资料和课件等进行相对统一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垃圾分类管理者、环卫作业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及志愿者等进行精准培训指导和服务。每季度分层次对全省各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对各地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健全激励考核制度,指导督促各地顺利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分类系统建设。注重全程分类、系统推进,推动各地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大力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积极推动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衔接机制,借助供销系统网络优势,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推动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积极开展校园低碳日活动、世界环境日活动、节能宣传月活动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题活动,倡导践行绿色、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宣传源头减量,引导大家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聚焦“为什么分、怎么分、分了以后怎么处理”等问题,普及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和垃圾分类知识,让群众对垃圾处理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工作有所了解,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凝聚社区党员、居民群众、驻区单位及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发动居民共建共治共享,让垃圾分类从社区治理难点成为撬动社区治理的有力支点,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把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娃娃抓起,培养全社会良好习惯,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发完善环境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专题教育。同时,加强住房城乡建设、宣传、教育、文明办、团委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在宣传教育材料的规范性、系统性上下功夫,统筹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工作,为各地高效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供有力指导和支撑。

  (四)强化源头减量。积极推动《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修订工作,配合省人大积极开展立法专题调研、论证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夯实垃圾分类法治基础,为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以《条例》修订为契机,做好垃圾分类法治保障相关宣贯工作,倡导全社会践行绿色、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指导推动各地按照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大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加强快递垃圾减量治理、白色污染专项治理,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组织开展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继续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监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29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