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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0-06-30  10:05    来源:本网

卢旭蕾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生活垃圾分类是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小切口推动大变化”、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美好生活环境的大事、难事。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我们非常赞同您关于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的建议,您提出通过教育改变人的习惯,政府运用奖励方式引导市民自觉分类,发挥物业小区作用以及将垃圾分类纳入规划考虑等4个方面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形成垃圾分类长效机制,这对我们做好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民生大事至关重要。根据您提出的垃圾分类意见建议,向您介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进展

  近年来,我省按照整体谋划、分类推进、示范带动的安排,分区域、分层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启动我省地级以上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全省垃圾分类工作。省政府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马兴瑞省长任组长,21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强化省级统筹和部门联动。出台《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按广州、深圳市,珠三角其他城市,粤东西北城市3个层次推进。

  (一)加强教育宣传,垃圾分类氛围逐步形成。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促进了垃圾分类公众教育活动规模化常态化。加强新闻宣传,做活网络宣传,2019年以来,共推出系列宣传报道5.4万条(次),推出原创稿件、网评、融媒体产品5770余篇(条)。同时,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全覆盖,在全省电视终端、网站、广告媒介等各类载体刊发主题宣传画20余万幅,滚动刊播宣传画400多万幅,刊播主题宣传片1万余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乡村、学校、企业、机关“五进”宣传活动,深化社会宣传效果。二是强化学校垃圾分类课程教育。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的指导纲要(试行)》中,把环境意识、生态文明教育内容和要求纳入了相关课程目标中,6个地市已编制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读本。小学科学课程中,介绍了垃圾种类、不同种类垃圾处理、常用标志、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方法及要求等内容。初中化学课程要求学生“认识废弃金属对环境的污染和回收金属的重要性”。普通高中化学课程包含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与循环利用等内容,通过将垃圾分类纳入教学,培养学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注重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一些幼儿园探索通过趣味的方式介绍生活垃圾的类别,组织垃圾分类互动小游戏,教唱垃圾分类儿歌等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启蒙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有效带动家庭、社区垃圾分类。各地通过各种活动形式,全面系统地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帮助居民“认得清、分得明”,引导大家自觉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三是积极开展示范学校创建活动。2018年以来,我省评审认定两批共87所学校(幼儿园)为“省级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启动仪式、节能宣传月等活动,召开省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建设推广现场会推广建设典型经验,发挥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推进立法进程,提升垃圾分类法制约束。《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是国内第一部将垃圾分类纳入立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确保《条例》适应新的形势要求,2020年启动修订工作,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础。在《条例》修订过程中重点落实分类体系建设、城乡统筹、源头减量、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内容。关于您提出的发挥物业小区作用的建议,在《条例》修订草案稿中明确垃圾分类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住宅小区、街巷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并明确了物业企业的具体管理职责,其中就包括监督垃圾分类工作等。同时,专门设立“基层工作机制”条款,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以居民区、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三)不断健全机制,引导居民有效分类投放。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2020年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强化督促指导,压实各地主体责任。制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工作评估办法以及宣传引导、源头减量等配套政策,21个地市均已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各地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反映集中的问题,编制《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设施设置指引》《主要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等政策,指导各地制定并公布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分类投放指引、设施配置和作业规范,根据垃圾产生量、收运频次和作业时间,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密度、点位、数量和规格,让群众分得明白、分得方便。规范作业程序,保持投放设施干净整洁,营造良好的投放环境,积极争取群众对垃圾分类的支持和认可。各地通过“绿色账户”、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礼品等方式,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发动大家参与垃圾分类。

  (四)注重全链条管理,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加快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是做好垃圾分类的关键环节,我们着力推进全链提升,建设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体系,完善匹配的分类收运体系,能力充分的分类处理体系。在示范区域内推行“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大力推进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已建成146座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和一批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达14.1万吨/日,超过了全省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试点区域厨余垃圾逐步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近3年新建成垃圾处理能力7.7万吨/日,占现有总处理能力的50%以上。2019年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目标。

  (五)加强分类回收,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全省经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超过5000家,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不断完善,保障了生活垃圾分类出来的可回收物能够进入回收渠道,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回收模式创新,借助“互联网+回收”拓宽回收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引导广州绿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居民社区投入自动回收设备,方便居民交售可再生资源。如广州绿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92回收”线上回收已覆盖省内所有地级市,线下共铺设了1300多个回收网点,进入了700多个社区。通过加强分类回收,大大减少进入收运处置环节的生活垃圾量,从源头加强控制,有力促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全省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一些进展,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总体上垃圾分类成效不明显,与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与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您提出的4个方面建议很具有建设性,为我们谋划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借鉴,我们将结合我省实际将您的建议加以消化、吸收和转化。下一步,将联合发展改革、教育、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等相关部门,加快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发动政府各个部门、企业、群众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垃圾分类,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一)强化教育引导,推动习惯养成。一是夯实学校垃圾分

  类教育基础。正如您所建议的,垃圾分类工作是文明习惯的养成过程,改变人的习惯必须从教育开始,从娃娃抓起。下一步,我们将以幼儿园到初中的学生为重点,加强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教育,将垃圾分类教育融入到课程教学中,积极开展学校、家庭、企业等多方互动教育和实践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全社会迅速行动起来,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目标,促进一代人良好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的养成。二是扎实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发挥省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等平台作用,开展垃圾分类相关课程和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组织垃圾分类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开展社区主题宣传日活动,让孩子、家长一起参加,孩子带动家庭、社区有效分类。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通过参观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分类科普基地等方式,加深群众对垃圾处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广泛开展志愿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在“i志愿”平台注册为垃圾分类志愿者,组建稳定的垃圾分类青年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三是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人制度。指导各地督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严格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包括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有效引导监督,督促检查垃圾分类工作等。同时,加大专业培训和指导力度,提升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者、物业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等管理水平。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教育引导和宣传发动,逐步培养群众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不断提升全社会垃圾分类支持率和参与度。

  (二)凝聚共治力量,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夯实垃圾分类法治基础。继续推动《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修订工作,配合省人大积极开展立法专题调研、论证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夯实垃圾分类法治基础,为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二是强化规划引领。组织编制《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将垃圾分类作为重要章节,着眼垃圾分类需要,充分考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关键环节,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同时,指导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过程中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规划,并把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中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详细规划,把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要求纳入规划设计条件,满足生活垃圾分类的处理需求。三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授权市和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目前我省除1-2个县正在拟定收费方案外,其他市县均已出台垃圾处理费标准。关于您提出的垃圾收费制度相关建议,发改部门在接下来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政策制定中积极加以吸纳、实施,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有力支持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正常营运,促进垃圾减量排放、分类回收和资源循环利用。

  (三)强化基础保障,完善分类体系。一是建设简便易行、科学合理的分类投放体系。前端分类投放是最难也是最关键的环节,我们将在调动群众积极性、推动分类习惯养成上下功夫。指导各地借鉴国内外好的经验模式,因地制宜采取激励措施,通过试点垃圾分类账户积分制度、推动使用可降解的垃圾袋等方式,充分调动群众自觉分类的积极性,引导居民有效分类投放。同时,针对楼道撤桶后给垃圾投放带来不便等意见,指导各地充分考虑居民生活习惯和实际需求,通过合理设置误时投放点,设置洗手池、雨棚等设施,提供上门收集垃圾服务等方式,不断完善分类投放配套措施,减少群众的抵触情绪,增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持。二是加快建立完善匹配的分类收运和能力充足的分类处理体系。指导各地根据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逐步配足配齐专用收运车辆。加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辖区内的收集点、转运站、压缩站等收运设施,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分类收运能力,逐步建立完善的清运系统。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提高焚烧处理占比。按照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补充的方式,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三是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进社区。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回收模式创新,在居民社区以及合适的公共场所投放自动回收设备,方便居民交售可再生资源。推进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促进再生资源的有效回收和生活垃圾减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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