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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7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0-06-29  18:44    来源:本网

李政权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粤东西北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政策、资金和土地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有力推动我省环保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

  一、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让财政困难的市辖区(如榕城区)享受与县级同等的基本财力保障待遇

  省财政厅高度重视财力薄弱困难市辖区反映的困难和情况,通过“深调研”、建立厅长联系基层制度等机制,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健全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在此基础上,以务实创新改革举措,将财政薄弱困难市辖区纳入了省级主要转移支付保障范围,加大对市辖区支持力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省级从2010年起已将包括榕城区在内的欠发达市辖区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范围。二是为进一步缓解市辖区财政困难,2019年首次将含榕城区在内的22个欠发达地区市辖区纳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政策范围,实现补助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2019年安排榕城区均衡性转移支付12,535万元,是其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5.8%。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7974万元,增长20%。在省市大力支持和其自身努力下,2019年榕城区“三保”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市辖区的发展,也需要充分调动市、区两个积极性,努力在发展中缩小差距、实现均衡。市辖区与县级财政体制存在差异,市本级参与市辖区收入分享,市辖区与市本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存在交叉重叠,存在市级支出责任下移市辖区的问题。在转移支付政策设计中,省级已充分考虑市辖区的特殊性,适当压实市本级的支出责任,也建议各市合理划分市本级与市辖区支出责任,充分调动市辖区发展积极性,并加大对市辖区的支持力度。

  二、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对粤东西北的支持

  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改革的方向是充分调动省和市县积极性,目标是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和市县财政关系,中央和省已经作出了工作部署和安排。在收入划分方面,中央已明确在保持利益格局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我省立足于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省情实际,通过实施统一合理的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比例,集中珠三角财力,并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对粤东西北的支持,缩小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发展差距。目前省级对粤东西北补助已远大于省分享其收入。初步统计,2019年省对含榕城区在内的揭阳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达259亿元,是揭阳市上划省级税收收入的10.8倍,省对揭阳市的净补助额达235亿元。按照中央关于收入划分比例维持统一性的要求,若提高粤东西北地区收入分享比例,则珠三角分享比例也将同步提高,省级将无法有效集中珠三角财力,从而减小省对粤东西北转移支付的规模和力度。而粤东西北地区收入规模较小,其因提高收入分享比例而增加的入库收入,将无法弥补省级转移支付的减少额,不利于增强粤东西北地区财力。

  三、加大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省直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一是政策支持方面。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组织各地梳理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形成项目库并印发《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纳入省委省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召开广东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现场会、广东省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现场会、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培训会等全省性会议,部署各地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等重点工作。总结推广各地成功工作经验,组织编制印发《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建设技术指引》《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等,明确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技术路线、管理措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二是做好资金保障。2019年,省财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中安排1.3亿万元,补助67个欠发达县(市、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其中,补助揭阳市1108万元用于生活垃圾设施的运营管理;2018-2019年安排13.938亿元,用于粤东西北15市污水治理、提标改造、黑臭水体整治等,其中,补助揭阳市9265.99万元。2020年,安排21.44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练江流域污水管网建设、黑臭水体治理、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示范基地、城市(县城)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老旧管网改造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项目,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以上资金在分配时,大部分向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倾斜。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抓好试点示范。优先选择地方积极性高、与污染防治攻坚硬任务衔接紧密、问题较突出的县(区)启动示范县建设。省生态环境厅在资金安排上一直重点倾斜粤东西北地区。2016-2019年,揭阳市累计获得9.57亿元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为全省各市中最高。今年再次安排第二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274万元,支持揭阳普宁、揭阳产业园2个区(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四是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为落实好中央环保督整改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财政通过注资的方式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参与练江流域环保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利用省属国有企业的资源和优势,强化项目的实施保障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完善环保基础设施补助机制。省财政厅将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含欠发达地区市辖区的支持力度,帮助兜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统筹研究完善省以下收入划分体制,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和市县财政关系,充分调动省和市县积极性。

  二是加强指导服务。组建技术专家团队,吸纳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高水平专家参与,成立技术专家团队,分区分类对地方提供技术服务;拓展已搭建技术装备服务平台,推广成熟技术和装备应用。制定农村雨污分流、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验收和认定指引。三是大力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提质增效。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补齐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管网等设施短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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