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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惠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广东省居民垃圾分类治理的提案》(第20200446号)收悉,经综合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 加强服务督导,提高分类投放水平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为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广东省注重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凝聚社区党员、居民群众、驻区单位及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发动居民共建共治共享,让垃圾分类从社区治理难点成为撬动社区治理的有力支点。如广州全市各个社区建立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回社区党员报到参与垃圾分类服务达15万人次,所有社区垃圾分类实现党员参与100%,全年开展日常入户宣传300余万户,“全民行动日”活动8179次。全市共8369个居住小区全部完成撤桶下楼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投放,按照“强化服务,强化督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降低成本,适用就好”原则,投放点的设置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前端分类投放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作用。2019年12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要求明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并落实管理责任。住宅小区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行管理的,由自管单位负责;没有物业管理或者单位自行管理的,由居民委员会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包括建立生活垃圾日常分类管理制度,记录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和去向,并接受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分类方法,按照标准和分类标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正常使用等。
三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20年,广州、深圳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珠三角地区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各有1个区(东莞、中山市至少各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各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珠三角地区其他地级城市至少各有2个区(东莞、中山市至少各有2个街道)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地级城市至少各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截至2019年年底,广州市和深圳市分别完成全市8369个和3508个居住小区的楼道撤桶工作,逐步推行常态化定时定点现场督导,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明显提升。其余19个城市对标《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其中15个城市结合实际,自加压力,按“1+N”(1个重点示范片区+N个同步推进示范片区)模式推进示范创建。
四是增加绿色产品供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推行绿色设计,引导生产企业按照相关标准,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规范商品的包装设计,提升产品和包装物的回收利用性能,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二、 完善分类标准,健全体制机制
一是明确分类标准。按照《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省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除四大类外,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单独进行分类。2019年12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该指引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使用的颜色进行明确规定,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别对应蓝色、红色、绿色、黑色。
二是明确管理责任人制度。按照《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地区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及其管理职责,指导、督促管理责任人建立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配套和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
三是杜绝混收混运。按照《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要求,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配足配齐密封性好、标志明显的专用收运车辆。环卫收运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收运。如广州市明确对不按要求分类投放、收集的单位和小区,警告无效后实行垃圾拒收,对不按要求分类运输的车辆,不得进入终端处理设施。在收运过程中要求车桶一色,专车专运,由机械化作业中心进行检查通报。
三、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一)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精细谋划,系统推进。一是突出领导主抓。省委宣传部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精心谋划,高位推进。部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部署会,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分管领导先后2次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单位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协调会,听取意见建议,研究推进落实。二是强化顶层设计。省委宣传部先后出台《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报道方案》《全省生活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方案》《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对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作出精细安排,分阶段、分系统、分项目下达“任务书”、明确“时间表”,有力有序推进落实。三是加强部门联动。牵头协调网信、教育、生态、住建、文旅、广电等部门以及团委、妇联、新闻媒体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报送、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立体宣传,强力推进。一是加强新闻宣传。统筹省市县媒体资源,在重要版面、重点新闻节目、重要位置开设专题专栏,打好政策解读、科普知识、舆论监督等宣传组合拳,持续掀起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热潮。去年以来,共推出系列宣传报道5.4万条(次)。二是做活网络宣传。在省内重点网站及“两微一端”开辟《“垃圾分类”时代,你准备好了吗?》等几十个专题专栏,分专题及时将最新政策宣讲、公益广告等稿件推送至网上。去年以来,共推出原创稿件、网评、融媒体产品5770余篇(条)。三是强化社会宣传。精心策划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乡村、学校、企业、机关“五进”宣传活动,深化社会宣传效果。同时,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全覆盖,在全省电视终端、网站、广告媒介等各类载体刊发主题宣传画20余万幅,滚动刊播宣传画400多万幅,刊播主题宣传片1万余次。
文明引领,深入推进。一是融入文明创建。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测评体系,明确考核标准、责任区分、督导要求,与文明创建同向发力、一体推进。二是融入文明实践。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教育服务功能,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作为志愿服务常规项目,作为疫情防控工作志愿服务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城乡社区、乡村学校等一线,扎实开展政策宣讲、知识普及等志愿服务活动。去年以来,累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宣传2200多场次,参与群众约700多万人次。三是融入道德建设。将垃圾分类作为公民文明守则的重要内容,纳入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引导公民在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中,自觉养成垃圾分类、节约资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接下来,广东省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力推动的工作格局。一是继续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倡导集约、节约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大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宣传工作,继续发挥新闻、网络、社会宣传作用,在“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开设“垃圾分类”专栏,制作一批垃圾分类科普知识的宣传画、公益广告片、微视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全覆盖,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成为垃圾分类的践行者、推动者。二是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视疫情发展情况,适时举办全省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现场会,为各地推进垃圾分类进社区、农村、校园、企业、机关,提供经验借鉴。抓实各项配合活动,打通“五进”宣传活动“最后一公里”。三是深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创建引领工程。聚焦新一届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评选表彰,用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这一重要载体,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人民群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良好习惯、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四是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志愿服务工作。丰富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服务内涵,壮大城乡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劝导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开展垃圾分类教育服务活动。同时,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广东“七个一百”精品项目、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工作,深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
(二)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教育和实践,积极推动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发展。
一是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相关教材。在国家课程中,已将“垃圾分类处理”的相关内容纳入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小学科学课程介绍垃圾种类、不同种类垃圾处理、常用标志、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方法及要求等内容,强调对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培养。初中化学课程要求学生“认识废弃金属对环境的污染和回收金属的重要性”。普通高中化学课程包含垃圾及废弃物的分类、回收处理与循环利用等内容,培养学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地理课程帮助学生了解资源、环境与国家安全的关系,增强保护资源与环境的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活动。广东省每年开展低碳日活动、世界环境日活动、节能宣传月活动、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垃圾分类启动仪式等活动,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包括绿色、生态、环保在内的节能环保知识教育和活动,提升师生环保意识,激发广大师生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勤俭节约、节能低碳的绿色生活理念。
三是发挥示范学校带动作用。各地市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广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和粤教后勤函〔2018〕20号文要求,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落实。2003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先后命名省级“绿色学校”近1500所(其中受国家表彰学校63所),创建国际生态学校48所;2017年,会同省文明办评审表彰第一届广东省文明学校61所;2018年以来,省教育厅评审认定两批 87所学校(幼儿园)为“省级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并召开广东省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建设推广现场会推广建设典型经验。
四、推进设施建设,完善分类处理体系
一是焚烧生化处理占比稳步提高。广东省大力推进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已建成146座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和一批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达14.1万吨/日,超过了全省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其中近3年新建成垃圾处理能力7.7万吨/日,占现有总处理能力的50%以上。目前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目标。焚烧和生化处理占比稳步提升,预计2020年年底可达到70%。
二是加强对生活垃圾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监管。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实施《广东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已建成运行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要求,建设企业环境信息管理公开平台,要求对燃烧温度等主要运行工况和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在企业主要出入口附近等显著位置设立显示屏,向社会公示监测数据,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推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多角度多层次向公众开放,提高公众对垃圾分类、垃圾减量和处理设施的认识,化解群众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风险的疑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