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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21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9-07-19  15:25    来源:本网

刘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提案》(第20190211号)收悉。经综合省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民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指引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促进老旧住区活化利用的一项具体举措,涉及社会民生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直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十分重视,积极推动此项工作。从工作绩效看,我省无论从政策措施还是实施成效方面,在全国各省市中均居前列,每年都有不少的兄弟省市来粤调研学习。2008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设函〔2008〕481号),提出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工程技术方面的规范,明确了系列具体要求:包括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资金可以通过房地产所有权人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属于政府直管的公房可由公房管理单位利用租金收入出资以及社会投资等渠道进行筹措;电梯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并依法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还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以方便群众、注重可操作性和确保安全为原则,制定本地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2010年,为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补充指导意见》(粤建市函〔2010〕678号),明确增设电梯所分摊费用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以及工程竣工后,房地产产权面积发生变化的,加建电梯的建筑面积可按公摊面积分摊到户。

  二、加强督导,推动各地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对各地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制订实施方案,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梅州、中山等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意见。特别是加装电梯工作量较大的广州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先行先试,勇于实践探索,扎实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民生工作。根据《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广州市出台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的通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关于联合印发<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的通知》等文件,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中引入基层协商平台,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房改单位等基层组织协调职能,明确了加装电梯可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业主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和专项维修基金,为切实解决好这一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和城市人民的幸福感提供了具体指引。据统计,广州市每年受理增设电梯规划审批案件约400-600宗,截至2019年6月,共审批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近5000幢,惠及市民40多万人。广州市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基本都在老城区,受惠面广,有效推动老城区垂直交通改造修补,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也为全省各地推动此项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三、深入调研,找准亟需破解的难题

  结合您的提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了相关调研工作,调查了解到自2008年《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各地加装电梯工作取得可喜的成效,但仍有不理想的地方。困扰加装电梯的难点主要有:一是业主之间协调难。加装电梯给中、高层住户带来便利,但同时也可能给低层住户带来通风、采光、噪音等方面的影响。住户之间权益协调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没有成熟的经验借鉴,也没有第三方协调平台。二是职能部门协同难。加装电梯工作涉及前期协调、规划报建、施工、使用管理四个环节,各部门各管一块,尚未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管理体制。如何全面统筹高效推动,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实现“百姓少跑路”的目标,是当前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三是加建电梯资金筹集难。加装一部电梯需要土建工程、设备成本、管线迁移等近70万元,每户平均分摊约3-5万元,特别是今后维护运营费用,更需要长期负担。大部分老旧小区住宅没有房屋维修资金,小区微改造的财政补助也没有加装电梯专项资金,资金筹措难,影响了加装电梯的积极性。四是工程项目审批难。加装电梯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除了涉及规划、建设、消防、质监等多个职能部门,还可能涉及供电、通讯电缆、煤气管道等市政管线行业单位。虽然加装电梯属于小型基建工程,但老百姓对报批程序存在模糊认识,不知道具体如何办理手续;加之没有形成联审联办的制度,老百姓经常要多头跑、反复跑,容易形成审批难的局面。

  四、认真吸纳建议,继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以及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梳理和吸纳各市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经验做法,并逐步推动立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明确加装电梯应遵循《物权法》有关规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同,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消防设计标准。编制《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标准化图集》,规范加装电梯的形式、规模、位置、外观风貌。三是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简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报建等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四是提高业主大会决策效率,督促指导各地及时修订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宣传推广业主大会微信投票系统。五是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推动发布《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在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矛盾时,发挥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牵头作用,组织相关利益方通过居民议事厅、业主恳谈会、居民论坛等社区议事平台开展协商。六是指导各地成立电梯办、电梯服务中心,加强组织领导,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加装电梯工作“服务到社区,群众只跑一次”的目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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