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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37号代表意见答复的函
2019-06-28  11:24    来源:本网

周小萍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建筑余泥渣土高值化、产业化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加强建筑废弃物治理和处置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建筑废弃物处置秩序,积极推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全省建筑废弃物处置初步形成回填、资源化利用和消纳处置相结合的治理模式。

  一、我省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情况

  (一)加强建筑废弃物法规政策建设和规划指引。一是加强立法保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起草《广东省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并报送省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广东省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预备审议项目。《条例》中对建筑废弃物的管理,以及处置方式、综合利用要求、综合利用政策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二是贯彻落实相关规划。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等文件,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动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区发展,推动建筑余泥渣土等建材建筑固体废弃物高质化、产业化、循环化利用工作。三是完善政策体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建筑余泥渣土资源化利用研究工作的通知》,形成《广东省建筑废弃物管理政策研究报告》和《广东省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研究报告》,为建筑废弃物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提供指引。组织编制《广东省建筑废弃物总量控制和循环利用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提出工作思路及要求,制定了建筑废弃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措施,并对管理措施和保障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印发《关于建立建筑废弃物跨市平衡处置协调机制的通知》,启动建立建筑废弃物跨市平衡处置协调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工业企业规范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了《广东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将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作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指导和推动建筑废弃物治理试点城市建设。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废弃物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广州、深圳、东莞等国家建筑废弃物治理试点城市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探索建筑废弃物专项规划、设施建设、过程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筑废弃物治理经验。如广州市颁布实施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先后出台了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10个、工作方案12个等。在资源化利用方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建材产品推广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推广使用办法》《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全市已建成大型建筑废弃物消纳场16个,建成移动式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线11条,固定式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企业12家,年均处理能力共1600万吨。深圳市组织开展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研究,编制《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设计规范》《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验收规范》《道路工程利用建筑废弃物技术规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应用工程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组织开展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适用部位及比例研究》《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市场需求规模评估》等课题研究。全市已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42家,建成固定式综合利用厂12家,年设计处理能力超过1200万吨。东莞市正在编制《东莞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18-2035),设立《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对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受纳等过程进行规范,积极推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

  (三)推动建立建筑废弃物管理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一是研究部署我省绿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印发实施《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相关部署,积极会商省有关部门及各地市,并开展调研工作,抓紧推动我省绿色产业工作落实。二是组织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和申报工作。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基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备案条件、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大宗固体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共10个。三是积极支持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鼓励各地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运用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2018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支持我省建筑废弃物循环综合利用项目1项,支持金额164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可处理建筑废弃物150万吨。四是开展2018年度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入库工作。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积极跟进《广东省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立法进展,配合省人大和法制部门加快推动该条例立法进程,为建筑废弃物高值化、产业化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包括因地制宜地确定各类工程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比例,以及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列入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并在产业、财政、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等。起草加强建筑废弃物管理的相关政策通知,对加强建筑废弃物管理、推动资源化利用等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初步考虑,在指导各地推动建筑废弃物分类利用、推进建筑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推广应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等方面下功夫,促进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管理。制定出台《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制度,指导全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同时,择优推荐第三方评价机构为企业申请环境保护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提供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绿色发展。研究制定《广东省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导则》,选取先进的资源综合利用工艺路线作为导则内备选的技术标准,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推动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开展团体标准的立项和编制工作。在省级层面强化政策法规建设的同时,加大对各地建筑废弃物管理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指导地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组织编制建筑废弃物治理规划、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政策措施,大力推广再生产品的工程应用,进一步提升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建筑废弃物产业化发展。

  (二)继续做好建筑废弃物治理试点工作,并积极推广应用试点城市经验。2018年3月以来,广州、深圳、东莞3个城市积极开展建筑废弃物治理试点工作,在建筑废弃物立法保障、体制机制建设、技术创新,以及管理和综合利用等方面都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积累了一些经验,形成了一些比较成熟的模式,值得省内其他城市学习借鉴。如广州市将工程余泥渣土用于水务工程土方平衡、耕地提质改造、区域统一标高建设等项目中。扶持相关企业在工地源头建立移动式循环利用项目,就地回收、分拣、破碎和利用,年均处理能力约500万吨。深圳市推行房屋拆除与综合利用一体化管理,2018年共完成170个房屋拆除工程备案,将房屋拆除和综合利用捆绑实施,极大促进了综合利用行业发展。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指导试点开展综合利用产品应用。计划在房建工程、交通工程、水务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中选取项目进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试点应用工作。推动构建和完善综合利用管理体系。为解决综合利用行业管理不规范、产品缺乏应用标准、产品社会认可度不高、激励措施不足等问题,指导深圳市组织梳理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制定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综合利用产品认证办法、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法等政策文件,逐步构建和完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体系。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指导试点城市对前期的相关经验和模式进行梳理提炼,以便在全省范围内加以推广应用。

  (三)加强对建筑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强化建筑废弃物产生源头管理,工程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要各负其责,通过优化设计和施工措施,鼓励使用可再利用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等,从源头上降低建筑废弃物的产生量。加强建筑废弃物从产生、排放、运输到处理的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行为,确保建筑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强化智能监控,以科学手段堵塞管理漏洞。广州、深圳等城市通过建立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GPS监控系统、建筑废弃物运输电子联单管理系统、水路运输监控平台等,探索通过科技创新强化建筑废弃物有效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接下来我们将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的意见和建议,感谢你们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建筑余泥渣土高值化、产业化发展的建议,我们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积极加以吸纳、实施。欢迎你们继续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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