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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0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19-06-26  16:21    来源:本网

谭华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经济欠发达地区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相关工作情况

  我省始终高度重视城乡垃圾、污水处理工作,特别是对粤东西北地区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给予资金补助支持。从2017年开始,省委、省政府新增313亿元财政资金支持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从2018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安排100亿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支持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省生态环境厅2015年以来安排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粤东西北地区近70亿元,其中补助茂名市8.2亿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8年以来安排专项资金32.18亿元用于粤东西北地区垃圾、污水治理相关工作,其中补助茂名市1.68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水平。省财政将安排1600多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作,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厕所革命”等方面。不断健全财政投入保障制度,不断优化财政供给结构,结合城乡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的任务要求,协调安排专项资金,将财政资金以更大力度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同时,鼓励市县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应,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城乡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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