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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279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08-16  10:04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创新岭南建筑与民俗文化保护发展模式提升广东旅游特色的提案》收悉。你们提出的关于岭南建筑与民俗文化保护发展以及广东旅游特色提升的问题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表示赞同。

  根据安排,该提案由我厅会同省文化厅、省旅游局共同办理。经综合省文化厅、旅游局等部门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岭南建筑和民俗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整体情况

  广东省是岭南文化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中国近代民族革命策源地,保留的岭南建筑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产非常丰富。广东省委、省政府一贯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厅和省文化厅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建立了涵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我省积极开展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和旅游开发,努力实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一)保护范围和保护数量持续增加。截至目前,全省共有8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个中国历史文化街区,以及9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外,我省还依法认定了15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9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56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6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25000多处不可移动文物,各市划定了94个历史文化街区,确定并向社会公布2833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二)岭南建筑和民俗文化活化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我省与日俱进,开拓创新,持续不断地挖掘和丰富岭南建筑的价值内涵,积极探索合理利用岭南建筑的方式与方法,充分发挥岭南建筑的现代功能,已经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利用模式,也涌现了一批岭南建筑保护利用的优秀典型案例,如孙中山故居所在的翠亨村,完好保持了故居周围的民居和农田,恢复孙中山故居周边的整体风貌,成为我省唯一一家生态博物馆,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江门开平仓东村建立“仓东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假期实践活动,向村民工匠学习技艺,运用本地工艺、本土材料修复传统民居,改善居住环境,获得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区文化遗产保护奖优秀奖;深圳市大水田村通过对传统建筑保护与再利用,形成集研究、生产于一体的著名版画制作基地;东莞下坝村利用传统风貌建筑,形成餐饮、酒吧风情街,同时利用宗祠作为村民活动场所,传承发扬粤剧文化。

  (三)文化商业旅游融合发展不断深化。近年来省旅游局以打造“世界旅游休闲目的地”为目标,深入挖掘岭南建筑和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精心打造了“开平碉楼”等一批主题鲜明、具有市场影响力的精品旅游线路品牌,将岭南特色建筑、民俗民风、传统技艺、侨乡文化融合到旅游产品中,重点打造文旅特色街区、文旅小镇、文化演艺等项目。通过广州粤剧红船、河源梦幻舞台秀《桃花水母》和巴伐利亚全景剧场秀《家源》、深圳东部华侨城《天禅》、长隆大马戏等为代表的创意文化旅游演艺节目,文化商业旅游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一)推动立法,加强法律保障。我省在2013年开始施行的《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中设立了历史文化保护区(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保护专门篇章。同时,我厅鼓励并指导各地积极推动本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专项立法工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提供法律保障。广州、潮州、佛山等8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或规章中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相关要求,为开展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提供了具体明确的指引和有力的保障。佛山、湛江等部分地市还积极推动历史建筑保护的立法,进一步明确了历史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的要求。

  (二)规划引领,指导规范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在我厅和省文化厅的指导监督下,各地市在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时,均设立了“展示利用规划”专门篇章,引导和规范岭南建筑和民俗文化的活化利用。同时,全省各市不断加大保护规划实施力度,通过在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框架下,成立由规划、建筑、文化、历史、土地、社会、经济和法律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历史建筑与传统村落保护专家委员会,为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提供技术指导。此外,为加强岭南建筑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2014年我厅与省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城市特色风貌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城市旅游特色风貌规划建设技术指引(试行)》。2015年,省文化厅、旅游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办法(试行)》,具体部署和指导各地市开展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并于2016年认定公布了广州市北京路文化旅游区等8个首批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带动引导全省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实现转型升级发展。

  (三)改善设施,提升景观环境。我厅积极指导各市坚持以公共利益和改善民生为基本出发点,注重历史文化遗产周边居民生活条件和环境的改善,在保护规划的指导下,严格落实保护要求,开展了一系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如广州市结合城市更新,开展城市微改造,通过整饰建筑外立面、增加景观休憩设施、优化交通管理等,推进了北京路、大小马站书院街、广州民间金融街、恩宁路及龙津西路骑楼街等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更新活化利用项目,改善传统街区空间环境、促进功能活化、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提升特色街区魅力;潮州市坚持“以人为本,有机更新”的改造理念,充分体现潮州传统文化的建筑风貌,推进了牌坊街、中山路“工艺一条街”等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景观提升工程,得到群众和游客的广泛好评。

  (四)鼓励引导岭南建筑活化利用。长期以来我厅坚持大力支持各地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结合城市双修、城市设计、乡村振兴等工作选择试点,出台有关历史建筑保育和活化利用办法,采取功能置换、兼容使用、容积率奖励和开发权转移、减免费用等鼓励性措施,积极探索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创新了多种活化利用模式,形成了“政府收购、统一利用”“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引进大型旅游文化企业开发运作管理”“群众自发、特色经营”等多种活化利用模式。如广州市围绕保护规划的落地实施开展了一系列品质提升、风貌塑造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城市中轴线、老西关等重点地段改造,精细化提升圣心教堂周边地区,形成城市客厅,展现城市精致品质,还结合产业升级和旅游发展,推动老字号一条街等特色街区的商业转型升级,重点打造北京路文化核心区、西关文商旅活化提升区等一批精品文化旅游项目,被确定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中山市制定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的具体措施,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资助、简化手续、减免国有历史建筑租金、放宽国有历史建筑承租年限、出让或出租国有历史建筑、引入社会力量和资本、收购或者产权置换非国有历史建筑、提供免费技术咨询和服务等方式,促进对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佛山市在强化保护的同时,推进了祖庙东华里、南风古灶片区、梁园片区等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提升,把片区打造成岭南民俗文化、禅城时代特色和现代商业文明有机融合的典范,实现历史文化街区可持续发展,助力城市升级;潮州市筛选出市内部分历史建筑统一改造为古民居客栈、特色酒店、民俗博物馆等,举办一些地方非物质文化展示宣传活动,均取得较好效果。

  (五)加快丰富民俗文化旅游节庆活动。近年来,省旅游局充分发挥旅游节庆活动在扩大旅游消费、拉动内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春节前全省各地举办各类活动项目达400多场(次),其中主要活动76项,包括迎春花市/灯市/庙会活动35项,民俗活动及非遗展示活动15项,文化艺术展览、摄影展、文艺表演活动21项,宗教祈福/户外活动5项。此外,还在珠海举办2017广东旅游文化节,借助传统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元素,演绎岭南文化的无穷魅力。同时,各地市也结合自身特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宣传活动,如第13届广州民俗文化节、汕尾红海湾的海胆节、湛江徐闻菠萝文化旅游节、肇庆2017年盘龙峡薰衣草旅游节、清远安庆油菜花节、韶关始兴县杨梅节、韶关翁源县桃李文化节、2017年首届禅城旅游文化周。

  (六)着力打造广东文化交流品牌。一是创新打造“广东文化精品丝路行”品牌,配合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布局,精选广东优秀文化产品,向全世界进行推介。二是打造广东节日文化交流品牌,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开发利用端午、中秋等中国传统节日,借助海外文化中心、侨乡侨胞等力量,整体打造“月圆四海”等富有广东特色的节庆品牌。三是深入打造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品牌,利用粤港澳三地良好的文化合作基础,与港澳政府和文化部门自2002年起建立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在演艺节日和人才、文化资讯、文物博物、公共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文化创意产业等六大方面开展交流合作,联合打造了“粤港澳文物咨询网”“粤港澳文化生活电子地图”“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粤港澳青少年粤剧艺术交流夏令营”等一系列文化品牌,每年派出多批次手工艺类非遗团队以及粤剧、潮剧、正字戏、白字戏等剧团赴香港参加元宵、盂兰、中秋等传统节庆民俗活动,赴澳门参加大型巡游演出活动,有力促进粤港澳文化交流和繁荣,提升区域文化竞争力。

  (七)搭建文化产业发展平台,推动文商旅融合发展。一是通过支持举办和指导重大文化会展、节庆活动、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扶持粤东西北地区参加深圳文博会,宣传展示本土文化品牌和文化项目,支持和指导梅州客家文化创意产品博览会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会展活动。二是通过举办文化金融合作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及民间资本加大文化产业的投资。2015年,省文化厅与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举办银企对接活动,达成包括粤东西北文化及文化旅游项目在内的319个项目,成功获得广东各金融机构累计授信766.69亿元。截至2017底,全省文化企业共获得金融机构授信金额超过1500亿,实现了文化与金融互利共赢。

  (八)加大文化旅游活动的宣传推广力度。一是推动“海上丝绸之路”国家精品旅游带建设,探索建立沿线城市旅游合作机制。二是加强新媒体整合营销。通过“报纸+杂志+OTA+门户网站+视频网站+手机客户端+社交媒体”的多维度新媒体宣传营销我省文化旅游资源和品牌。三是创新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的功能,坚持融合创新发展,积极推动区内优势资源互补、旅游品牌共建共享,合力打造区域旅游品牌。四是广泛开展海内外旅游促销宣传,展示岭南文化,包括参加海内外旅游推介会和旅游展,打造境外旅游合作推广中心,在TripAdvisor建立8个语言版本的旅游网页,在领英(LinkedIn)开设visit Guangdong账号,在新华社8个语言版本的Facebook账号上宣传推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你们的提案,将你们提出的建议吸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一是抓紧开展全省历史建筑三维测绘工作,实现历史建筑及周围风貌的可视化,借助数字化媒介形成共享的文化资源。二是指导各地积极探索政策制度创新,优化负面清单、产权、经营权的管理,为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提供政策保障。三是加强资源整合,以省立绿道、南粤古驿道等串联沿线古村落、古建筑等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形成文化旅游发展合力。四是致力于讲好广东故事,深入强化广东文化交流品牌。借助粤港澳文化合作第十九次会议等合作平台,深化粤港澳台文化交流,积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品牌,扩大广东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五是整合文化、旅游、商业、金融等各类资源,引入行业领先的开发企业和开发模式,不断创新保护利用理念和方法,在保护修缮的基础上通过活化利用把历史建筑打造为当地特色的城市品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14日  

责任编辑:江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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