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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4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18-06-27  09:07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郑丹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配套纳入市政设施并进行“嵌入式”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研究完善法规政策,优化设施建设管理环境。

  为加快信息化发展,我省近年来出台实施了《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等法规政策,引导和支持各地、各有关企业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信息化管理服务工作。此外,省通信管理局还起草了《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将对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纳入规划、建设、维护等环节做出进一步的规定,目前该文稿经过讨论、修改,已提交省法制办审核。

  (二)发挥规划引领和工程监管作用,落实设施建设要求。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省通信管理局坚持以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为引领,积极协调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积极开展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截至2018年6月,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市已基本完成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二是加强工程建设监管。2013年4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通信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要求各地将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纳入城乡规划实施,在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通信设施检测、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监管。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管理合力。

  省、市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通信管理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联合开展新建工程光纤到户配套政策制定、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此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开展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执行情况年度检查工作,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持续推进新建工程光纤到户管理工作。另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开展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宣贯,提高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执行标准的能力水平。

  (四)细化工作措施,指导各地推进设施建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原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编制《住宅建筑到户光纤链路性能测试记录》《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表格,明确住宅建筑光纤到户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同时将上述表格纳入《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6版)并组织各地实施。此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实施广东省标准《园区和商业建筑内宽带光纤接入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园区和商业建筑内宽带光纤接入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对园区和商业建筑内宽带光纤接入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验收作出规定。

  (五)推进既有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改造,促进设施协调共享。

  2013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省通信管理局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做好既有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市政府、街道、居委会要负起协调、处理既有住宅建筑逐步实施光纤到户改造有关事项的责任;要求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开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通信设施,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任何费用;要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必须开放已完成光纤到户改造的通信设施进行共享。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我省目前光纤到户标准实施力度有待加强、东西两翼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营商环境吸引力不足、部分地区不时出现基层组织或民众阻扰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等问题,我省将进一步加大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工作力度,在下一步工作中重点推动以下工作:

  (一)坚持规划先行。

  各地通信行业或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保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层次城乡规划紧密衔接。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审批各类法定城乡规划过程中,如涉及通信铁塔及相关站址配套设施,要征求当地铁塔公司意见;如涉及通信管道、机房、综合管廊等通信基础设施,要征求当地电信、广电运营企业意见。

  (二)加大力度开放公共资源。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无偿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交通站场等公共建筑或物业,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住房城乡建设(或城市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牵头组织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地开展试点,明确由1至2家具有较好市场基础的杆塔建设企业具体实施,探索建立杆塔资源共建共享和有偿使用制度,推进铁塔基站、路灯、监控、交通指示、广播电视等各类杆塔资源集约建设和“一杆多用”改造。

  (三)优化审批工作。

  为规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省通信管理局要针对通信基站铁塔站址报建涉及的权属部门较多,且同一行业的省级和地市权属部门要求的报建资料文档格式及处理方式不同等问题,结合5G基站高密度、低空间、微小化的发展趋势,协调规划、道路交通、国土资源、无线电管理、林业等部门统一制定行业内的报建资料文档格式,明确审批流程,并由各市参照执行。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针对铁塔站址建设的特点,简化申报、审批等操作性手续,为通信网络设施建设提供便利。

  (四)规范设施建设秩序。

  加快出台《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细化信息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的建设规范。督促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调解决阻挠施工、非法逼迁等妨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保护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住宅小区光纤、基站、有线电视接入机房和接入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严禁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

  (五)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强宣贯和组织实施技术标准,规范使用《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6版),严格落实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工程建设环节的管理工作,加大对新建工程在工程建设环节执行光纤到户标准的监管力度。

  (六)强化部门协同配合。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加强工作协调联动,联合开展光纤到户执行情况检查,加大光纤到户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工程建设各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光纤到户标准,规范通信设施规划建设行为,持续推进光纤到户管理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江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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