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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萍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以垃圾资源化的循环产业破解垃圾围城难题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
近年来,省政府强力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工作,我厅积极主动协调推进,取得积极进展,垃圾收运体系日趋完善,处理设施数量和能力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显著提高。截至2017年6月底,全省累计建成生活垃圾处理项目112座,总设计处理能力79365吨/日,在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30座,其中卫生填埋场5座,焚烧厂24座,水泥窑协同处置厂1座。总设计处理能力45450吨/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为96.5%。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89.08%,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98.0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37.49%,全省1049个乡镇、约14万个自然村全部建成“一镇一站”、“一村一点”,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硬件基础。
(一)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法制建设。配合省人大制定并颁发了《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下称《条例》),出台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起草完成了《广东省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和《广东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并报省法制办审议。二是强化政策和规划引导。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组织编印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通知》,联合省委宣传部等13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印发《广东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科学规划引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三是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明确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静脉产业类),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推广一批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加快再生资源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深化“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区发展。全面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绿色清洁生产行动和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等作了具体部署。
(二)强化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一是加强督办。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目标列入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的联合大督查工作中推进,建立台账,采取实地督查、专题约谈、推进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指导督查,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二是积极破解“邻避”问题。制定印发预防与化解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邻避”工作方案及经验交流材料,指导各地开展预防与化解“邻避”问题工作,妥善解决“邻避”问题。三是强化监管指导。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组织各地对垃圾焚烧厂的技术工艺、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开展无害化等级评价。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分两批择优选取出14家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进入推荐名录。四是不断完善长效保洁和运营机制。全面落实村庄保洁责任,逐步完善农村保洁队伍建设。全省约97%以上的村庄制订了村民保洁公约,配备保洁员开展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积极推进市场化方式开展城乡生活垃圾保洁和收运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化、专业化机构负责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收运工作,政府加强监管,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付费依据,从而提高垃圾收运处理水平。
(三)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一是积极培育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近年来,为加快培育省内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我省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的申报工作,形成了一批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科技创新成绩突出、企业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十二五”期间,我省共认定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45家(次),资源综合利用产品601个(次)、机组135台(次)。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共利用固体废物1.09亿吨、废液1.35亿吨、废气5387.91亿立方米、余热1.53亿GJ,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二是统筹规划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我省积极开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广东清远华清循环经济园结合地区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构建废弃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产业链条,建立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同时吸纳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入园,实现企业集群、产业集聚效应,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水平,被列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名单。此外,我省还布局了包括广州万绿达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在内的8家省级“城市矿产”试点示范基地,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发展。
(四)提高再生资源回收水平。近几年,我省不断加快建设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促进资源循环、高效、节约利用。2016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再生资源销售总额142亿元,同比增长30%,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企业175家,回收站(点)3454 个,回收处理总量达600万吨。一是打造省级再生资源经营服务平台。省供销社认真指导广东新供销天保再生资源集团,积极对接整合市县供销社资源,推进省市县三级供销社共建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产业园区)“三位一体”的回收处理体系,目前,产权业务对接市县供销社18个,组建了广州、云浮、江门、梅州、肇庆5家区域公司,年回收处理再生资源250万吨。同时,在鹤山建设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针对国内垃圾分类产生的废旧塑料,引入德国政府环境保护贷款4000万欧元,建设30万吨废旧塑料初加工和10万吨改性塑料深加工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产出再生塑料24万吨、减少碳排放150万吨、节省能源石油180万吨,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二是加强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积极指导各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垃圾资源化回收处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如广州市建设回收网-环卫网“两网融合”回收网络,与全市70个街道、500多个社区、/0多个机团单位进行资源回收对接,建成回收站点1500多个,初步形成城乡垃圾资源化回收处理网络。在实践中探索形成4种垃圾资源化回收模式:“与环卫站结成垃圾分类减量共同体的越秀模式”、“封闭小区开展分类督导与垃圾分类并行的花都模式”、“连锁回收对接垃圾分类的白云模式”、“镇村分类包干回收的增城模式”,有效地提升生活垃圾的可回收率。梅州市依托梅州天保分拣中心,采取定点、挂牌和收编等方式规范建设回收站524个,满足市民就近售卖生活废品的需求。同时,创新回收方式,“92回收”APP采取互联网手段,实现了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积分、居民预约上门回收资源、有害垃圾投放指引、数据采集分析和网上宣传教育等五大功能,积累用户数12万人,成为广受年轻人群体欢迎的回收渠道。
(五)大力开展宣传交流工作。指导各地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公益广告、志愿者入户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认知水平和接受度。一是加强技术交流。组织召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技术交流会,邀请广州、深圳、珠海等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较突出的地市和国内外垃圾分类专家及省内外具有丰富项目经验的垃圾分类处理企业代表进行经验分享和技术交流,努力提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管理和技术水平。二是开展法制宣传。精心组织开展《条例》宣贯工作,并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作为重点进行深入解读和宣传。共分5个片区举办了10场培训会,全省各地市县环卫主管部门和乡镇有关负责同志共2270人参加,有效增强了全省各地环卫主管部门对生活垃圾处理的工作认识。三是组织实地宣传。指导省环境卫生协会开展“专家企业家,携手走乡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家和企业家一起到农村,对口帮扶试点示范县,免费为村委会、镇、县相关部门提供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志愿服务工作。四是组织开展调查问卷。会同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五一期间集中开展了中小学生生活垃圾分类问卷调查,提高学生对垃圾分类认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和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二、下一步工作
发展垃圾资源化的循环产业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推进解决我省城乡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的问题,提升我省城乡垃圾处理水平将发挥积极的作用。为此,委员们提出的关于以垃圾资源化的循环产业破解垃圾围城难题的提案,具有针对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我们会积极采纳予以推进。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统筹规划建设。推动《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实施,指导各地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符合自身实际和发展阶段的垃圾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有关政策,合理布局全省垃圾资源综合利用设施,高标准建设,有效提高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彻底解决垃圾围城及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
(二)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贯彻落实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文件要求,指导广州、深圳、珠海以及其他珠三角城市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为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提供硬件保障,为循环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扶持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充分发掘我省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市场引导作用,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积极吸纳省内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参与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建设。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报国家或省级资金奖励项目。在符合财政资金使用规定的前提下,对涉及城市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的循环化改造、技术改造等项目优先给予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支持。
(四)加快推广广州推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理模式。积极指导全省有条件的地市,学习参考广州关于《广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规定》《广州市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网点建设标准》《广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工作指引》《广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规划(/12-//)》等一系列行业发展纲领、规章规范以及行业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相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理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市场秩序,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五)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落实村庄保洁责任,完善农村保洁队伍建设,全面开展村庄“四整治三清理三拆除三建立”专项活动,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和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长效运营机制。完善城乡供销资源回收机构服务深入到农村,收集农村可回收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督导各地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管理责任,开展浙江省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经验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对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验收,完成后申请国家验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