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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17020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7-08-01  10:42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黄小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镇交通“最后一公里”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交通运输厅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强调城市规划建设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用人民群众满意度来衡量,要坚持以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为导向,以“城市病”等问题的综合解决为突破口,有序实施城市修补,提高城市宜居性,近期尤其要协同推进住房、交通、环境、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的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镇交通“最后一公里”问题及有关建议,符合中央和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精神,对提高我省城市宜居性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十分重要和迫切,我们表示赞同和支持。

  一、我厅正在切实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破解城镇交通衔接等突出城市问题

  当前,我省正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着力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发挥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引领作用,立足提高治理能力抓好城市规划建设,针对城市交通拥堵、出行不便等突出“城市病”,大力推进城市交通系统完善,通过实施城市修补、加强城市精细化设计和管理,解决交通衔接、出行环境等一系列问题。

  (一)强化城市规划工作,依法制定和执行规划。

  您提出的“城市建设上要做到规划先行,合理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是当前我省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2016年6月,我厅牵头起草并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出要强化城市规划工作,依法制定城市规划,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创新城市治理方式等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建设合理的道路网系统,加强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系统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建设连接各级公共服务中心、产业园区与城市中心的公交走廊,推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加快制定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方案,缓解交通拥堵,推行公交导向型城市开发模式,优化城市交通方式结构。《实施意见》对强化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各市科学规划、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发挥了重大作用。

  您提出的“避免胡乱建设、违章建设等城市野蛮生长所产生的局部人口过密、局部交通微循环堵塞”是当前我省严格依法执行规划、治理违法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意见》指出,要严格依法执行规划,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强制性,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严厉惩处规划建设管理违法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我厅根据《实施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广东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实施方案(/16-//年)》。全省各市积极组织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全省共查处存量和新建违法建筑面积1442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717万平方米。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共查处违法建设面积31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12万平方米。

  (二)加强公共交通建设,优化城镇公共交通网络。

  您提出的“边缘城区的新建居住区应优先考虑布设轨道交通、快速交通或公交骨干线路站点”,“轨道交通规划需要预测客流量增长,防止造成公交拥堵”等建议,是当前我省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加大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3〕1/号),着力推进全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加快公共交通转型升级,加大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建设力度,提高公交覆盖率,提升服务水平。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已经大规模展开,在公共交通中发挥了重要骨干作用。截至今年6月,广州、深圳、中山、佛山、汕头、惠州6个市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已通过各市政府批复,珠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已通过我厅技术审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4个市已建成并运营地铁,广州市和珠海市建成有轨电车。全省已建成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22条,总里程647.3公里;正在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25条,总里程590.1公里。“十三五”期间,我省将从优先支持重点地区发展、完善城市线网结构、强化城际衔接等方面着手,有序实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到//年,全省城市轨道交通总里程将达到1500公里,逐步实现市内长短距离快速出行。

  (三)推进城市修补,提升城市交通服务精细化水平。

  您提出的“城市建设管理与服务要善始善终,重视末端、重视细节、重视衔接、重视老百姓的满意度”,“建设完善慢行交通,优化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以及商业、办公等公共场所的慢行交通空间连接”等建议,是当前我省实施城市修补、加强城市设计,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我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要求,正在部署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以下统称“城市双修”)工作。在改善出行条件方面,我厅要求各市重点强化各类交通设施修补。通过加强街区规划建设,推行“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打通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通过优化道路断面和交叉口,适当拓宽城市中心、交通枢纽地区的人行道宽度,完善过街通道、无障碍设施,推广林荫路,加快绿道建设,鼓励城市居民步行和使用自行车出行;通过改善各类交通方式的换乘衔接,方便城市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目前,广州、深圳、珠海、惠州等城市已针对交通出行等居民关心的突出问题,实施了一批“城市双修”项目,取得了初步成效,惠州市已列为全国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在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方面,我省近年来通过建设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转变城市居民出行方式,着力改善居民出行环境,以绿色出行方式解决交通接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2013年以来,深圳、珠海、中山、阳江、河源、惠州等市推进实施了一批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项目建设,并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近期,我厅正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完善自行车道系统规划建设提升品质生活的意见》,部署开展自行车道建设工作,营造更加安全健康的出行和休闲空间。上述城市开展的示范项目建设以及有关专项工作,为我省全面实施“城市双修”,加强城市精细化设计和管理,改善居民出行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积累了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督促各市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重点做好城市综合交通建设、“城市双修”、城市设计等一系列工作,着力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条件,提高城市宜居性,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我省将重点围绕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督促指导各市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的统筹协调,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创新规划方法,高起点规划城市,高标准建设城市,高效能管理城市,切实发挥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监管,督促指导各市抓紧制定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完善保障措施、考核办法等,深入全面地推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优化运营管理。

  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各市公共交通建设和管理。在与城市规划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做好公共交通线路优化设计和公交站场选址建设,实现公共交通和其他运输方式、客运枢纽的无缝衔接。推进全省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站点的规划选址工作,重点做好新开通轨道交通线路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落实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新政策及《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规定》等法规,指导各市规范公交车辆运营,优化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指导各市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推进公共单车运营管理工作,在人流密集区及居住区周边合理规划停放车点,加大对共享单车的管理,规范其使用和停放,提高居民出行效率。

  (三)扎实推进“城市双修”工作,提升城市宜居水平。

  我省将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督促指导各市抓紧开展“城市双修”工作,从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入手,明确近期实施的“城市双修”项目,落实项目的资金保障。创造条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城市双修”,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专家的意见,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在“城市双修”中有更多获得感。充分利用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技术手段提高“城市双修”的质量,委托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机构参与相关工作,提升城市精细化设计水平,重视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和服务设施的细节设计和协调衔接,优化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将城市设计的内容和要求纳入法定规划管理。通过上述方式,着力解决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衔接等一系列城市问题,提高城市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宜居性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专此答复,感谢您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周倩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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