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障你的数据安全及获得最佳浏览效果,请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

我们建议使用chro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

若你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360浏览器、2345浏览器等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8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17-07-03  17:20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曾兆林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编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你们所提建议和意见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针对性强,为我省下一步做好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为突破口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很好的参考,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关系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推动实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连续4年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镇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作为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任务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省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通过重点督办、执法检查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推动补齐短板,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实施攻坚克难,共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导,统筹推进工作。

  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先后出台《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印发实施《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14-/17)》《广东整县(市)推进美丽乡村环境建设指引》和《广东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引》,编制了《广东省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十三五”规划(/15-//年)》《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部署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其中《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18年底,基本建成粤东西北地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致力显著提高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促进流域水环境有效改善,全面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和分类处理工作,印发了《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和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印发了《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指引》,加强PGAS技术(有机物全组分分类资源化技术)研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指导。

  (二)加大资金投入,深入实施整治。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级财政不断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投入力度。一是/14-2017年,省财政累计安排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包括山区县)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一村一点、一镇一站、一县一场”建设、垃圾处理长效机制补助、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治污保洁等资金共计36.39亿元,安排额度逐年增加。二是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机制,/12-2016年,我省共拨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83.54亿元,年均增长32.47%,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支持城乡垃圾处理工作。三是省财政出资/亿元设立广东省环保设施建设资金,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使财政资金达到10倍放大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为欠发达地区(含山区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同时,省级财政按照“压省级、保地方”的思路,不断压缩省本级支出规模,加大对市县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将省本级支出比例由2011年的29%压缩到2017年25.5%,并重点加大对落后、偏远、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力度,2017年省级预算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均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帮助市县增强发展后劲的支出占省级总支出的82%,用于促进市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和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包括山区县生活垃圾处理等民生项目建设。

  (三)推动示范创建,有效树立标杆。

  为抓好地区示范,以点带面推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在全省范围内选取粤东西北地区和江门、肇庆、惠州市的15个示范县和14个示范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示范工作,督导各地明确和落实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责任,加强运营管理和专业人员配备及技术培训,不定期组织专家实地检查和指导。2016年8月-11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示范县现场抽查和验收材料审查。2016年,选取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15个县(市、区)作为示范县,首次采取PPP模式整县推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7年5月,在江门市召开全省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场工作会议,深入总结2016年以PPP模式整县推进15个镇村生活污水处理“一市一示范县”建设经验,全面启动村镇污水处理工作,打响村镇污水处理攻坚战。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2个示范县完成项目采购流程并确定中标社会资本,其中7个县已动工建设,15个示范县项目总投资额约103亿元,40多家社会资本踊跃参与。

  同时,深入推进农村生态示范创建,通过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村地区环境质量改善。截至目前,我省共建成中山、珠海2个国家级生态市,深圳福田区等7个国家级生态区,8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6个国家级生态村;共建成1个省级生态市,5个省级生态县区,/7个省级生态乡镇,406个省级生态村。珠海等16个市还开展了市级生态村、生态镇创建。

  (四)强化组织架构,建立长效机制。

  目前,我省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省环境保护厅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等相关部门按照分工承担涉及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职能。近年来我省紧密结合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指导各地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和扩能赋权要求,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综合设置乡镇工作机构或事业站所,具体承担农村环境整治、环境保护职责,推动完善基层环境治理工作体系。对常住人口多、经济总量大的中心镇或特大镇,还重点在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鼓励探索扩大管理权限,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完善乡镇政府功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服务方式,持续提升基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协调与服务能力。

  同时,出台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政策,支持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与山区县结合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完善帮扶机制。2016年,省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收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和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

  (五)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整体意识。

  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交流经验、宣传典型,提高各地农村环境保护的水平。加强对乡镇领导和基层干部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培训,不定期组织村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等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参与污染防治的能力。各地通过新闻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板报、网络、微信等媒介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宣贯《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全省组织市、县垃圾处理主管部门合计2270人举办10场宣贯培训会,提高了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强化督查监管,攻坚薄弱环节。

  为确保实现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目标,省府督查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查督办,特别是将“一县一场”项目建设纳入挂牌督办。与此同时将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现场督查和会议督查相结合,有力促进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此外,组织开展第一批、第二批转运站评级工作和农村“四边(村边、田边、路边和河边)”区域环境保洁巡查,采取不打招呼接实地检查并通报或曝光的方式,图文并茂地反映部分农村生活垃圾乱堆放、收运不及时、环境卫生差等问题,督促各地落实整改。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第三方评估,指导各有关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我厅组织对全省已建成的垃圾处理场(厂)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价工作。截至2016年10月,全省共建成113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其中62座垃圾处理场(厂)达到无害化等级标准,占已建成设施总数的54.9%。组织开展《广东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企业推荐名录(第二批)》的申报,截至2016年底,共14家企业纳入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企业推荐名录,为地方政府提供选择参考,助力提高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建设运营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

  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注,做好这项工作,既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所在,更是人民群众对干净整洁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的美好期盼。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鼓励以乡镇为单位建设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打造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示范基地。学习借鉴浙江省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经验推动我省示范创建工作,因地制宜引导村庄和村民将生活垃圾中有机易腐垃圾分离出来,就地堆肥或用于生产沼气;对农贸市场或集市产生农产品废弃物进行专项收集和就地处理;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每镇安排临时填埋点,可利用的就地利用,不能利用的定期清理。城乡供销资源回收机构服务深入到农村,及时收集农村可回收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二)全面开展村庄保洁和“四边”区域保洁。

  指导各地落实村庄保洁责任,完善农村保洁队伍建设,村庄要制定村民保洁公约,实行“门前三包”。开展“四边”垃圾清运和保洁工作。鼓励市、县推行市场化运作方式,由专业企业承担“四边”保洁工作和整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运营管理水平。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尤其加强对“四边”区域环境保洁的监测检查力度。对发现有垃圾乱堆放和不及时清运现象的地区,督促市、县政府落实整改,对检查发现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全面、不彻底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直至约谈问责。

  (三)规范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

  督导各地明确和落实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责任,加强运营管理和专业人员配备及技术培训,不定期组织专家实地检查和指导。继续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价,对不达标的设施要求限期整改。督促当地政府按照第三方评估结果落实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开展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验收,完成后申请国家验收。

  (四)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资金保障。

  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要求,指导市县人民政府根据生活垃圾处理资金需求落实生活垃圾处理经费,并纳入本机政府财政预算,按照事权与财权相一致原则,督促各市、县(市、区)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重点做好山区县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保障工作,推动以PPP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化队伍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督促未开征垃圾处理费的县城和城镇加快征费工作,村委会按“一事一议”原则筹集村庄保洁费,努力解决农村保洁经费短缺问题。

  (五)加强工作宣传筑牢群众基础。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与意识,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办好宣传板报、设立信息简报、拍摄专题片、组织媒体采访报道,尤其是通过网络、微信等平台广为传播,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环卫责任意识,自觉参与村庄环卫保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张锦明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