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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翠芬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心城市静态交通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交通运输厅、广州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静态交通是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动静态交通协调发展,是交通供给侧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当前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的重大民生工程。你们提出关于加强停车规划、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静态管理与投资体系、兴建立体停车场的建议,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政策导向一致,对缓解当前我省汽车工业快速发展下中心城市的交通供需矛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加强城市停车系统规划
为科学推进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工作,合理配置停车资源,从源头上缓解城市停车矛盾,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印发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的通知》(建城〔2015〕129号),加强对地方在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编制工作上的指导,确保停车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相关规划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了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目前,广州市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要求,开展城市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公共停车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面的研究,拟通过优化停车场用地,实现停车场用地在城市规划中的控制,保障用地落实,满足城市整体布局要求。此外,《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已于2016年8月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城市交通及市政设施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阶段正在开展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工作。同时,深圳市也正积极推动一批政策文件出台,加强静态交通及停车设施建设,其中《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将作为指导深圳市未来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基础性政策文件。《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列入市政府立法计划,为静态交通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有效手段。《深圳市停车策略研究及重点地区停车评估与对策》明确提出研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车位与车辆动态平衡的长效机制,解决新建居住地拥有停车问题;研究缓解既有居住地停车难的有效对策,恢复乱停车占用的公共空间,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保障消防安全;进一步完善用车停车相关规划、管理和收费政策。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我省被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创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的有力契机,大力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督促和指导各地在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时,按照《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标准,充分考虑停车场的数量、布局和位置,提前做好用地预留,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二、积极发展公共交通
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16-//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由省政府印发实施。《规划》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大力推进珠三角“公交都市区”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广州市在轨道交通方面已建成开通10条(段)地铁线路,合计309公里、190座站,包括1-8号线、广佛线和APM线,线网日均客运量超700万人次,客运强度居全国前列。现同时有9条(段)在建地铁线路,在建地铁线路全部建成后,城市轨道交通累计运营里程将超过570公里。截至2016年底,广州市在公交线网布局方面已有公交线路1172条,公共汽车(电)车13986辆,日均客运量约662万人次。深圳市编制了《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16-/30)》,轨道交通四期建设规划已上报国家审批。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推进全省公交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周等相关宣传教育活动,鼓励群众错峰、低碳出行;继续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公交客运站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完善公交站场配建技术标准,逐步提高公交站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建立统一权威的专门管理机构
建立统一权威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各类停车设施,将有利于推动政策决策的执行。目前,我省大部分城市停车场行业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停车场布点规划职能在国土部门,公共停车场建设职能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停车场价格管理职能在发展改革部门,停车场运营服务监督职能在交通部门。针对目前这种现状,广州市正在开展《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草案)》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拟将停车场专项规划归交通部门负责,在交通部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之间合理划分公共停车场建设职责,进一步明确交通、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价格等部门在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并将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研究建立统一权威的专门管理机构。深圳市也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公安交警局等五个部门组成的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四、建设多元化和市场化的停车场投资机制,发展停车经济
针对停车场建设投资数额大、收益小、投资回报低、回收期限长等特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提出要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近期,广州市实施了《关于创新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将停车场列为创新投融资模式的重点领域之一,提出要建立合理的停车土地供应、收费、管理、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公共停车场,推进停车发展社会化。另外,广州市在2015年组织申报国家停车场专项企业债,共获批175亿元发债规模,并于2016年底发行了115亿元。深圳市也按照PPP模式制定了停车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总体方案,推进石岩街道3个立体停车库试点项目建设,也选取了10处老旧住宅、医院、热点公园景区、轨道站点等作为改造项目试点。
五、实现停车业产业化和信息化
广州和深圳两个中心城市已经在停车产业化和信息化方面做了很多探索与尝试,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文件,并在实际应用中,通过“网络缴费”“巡泊诱导”“私有泊位分享共用”等多种信息化管理手段,形成了本土自有品牌项目,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也成为车主方便缴费、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有效途径。其中,广州市在《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2016〕15号)明确提出了要优先引进智能装备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端创新型制造业龙头企业,搭建各类创新企业服务平台来支持各类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在信息化和综合交通两个领域的“十三五”规划中,明确停车场要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缓解停车难问题,并将其纳入推进“智慧广州”建设工作中;制定和发布了《广州市公共停车场(库)行业管理数据联网技术规范》《广州市停车诱导屏技术规范》等地方性技术规范,明确了停车场数据接入和发布的指引内容。深圳市研究制定了《深圳市静态停车一体化管理系统技术方案》《深圳市静态停车场停车一体化管理系统技术规范》《深圳市静态停车场一体化管理系统通讯协议》,对路外停车场管理系统进行软硬件改造;依托先进技术,联合腾讯、高德地图等大型互联网公司,开发建设停车管理服务智慧云平台,实现停车场基础信息管理、动态信息采集、停车信息联网、停车信息发布、查询等工作目标,打造国内首个集多种功能与服务于一体的停车智慧云平台;通过法律、行政、经济、价格等手段,将全市不同类型物业分批逐步接入智慧停车云平台,大力推进新技术、新装备等城市停车领域开发和应用,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
六、兴建立体型停车场
相对于传统的平面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场(设施)具有占地面积小、空间利用率高等优点,是缓解中心城区土地资源紧张“停车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广州市交通管理部门于2016年12月15日印发了《推进机械立体停车系统建设工作方案》,通过试点来推动井式机械立体停车系统发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牵头拟定了《深圳市机械立体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办法》,对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