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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8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17-06-19  14:35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吴土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业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对粤东西北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现状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十分中肯,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一、目前我省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016年共争取中央财政资金4.05亿元支持我省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

  二是加大省财政支持力度。2016年省财政安排6.95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支持茂名市6632.2万元),安排1.75亿元练江流域整治专项资金支持练江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三是2015年省财政出资/亿元作为母资金,设立广东省环保设施建设基金(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基金),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先投入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

  四是积极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各市对接利用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优惠贷款,解决粤东西北地区项目建设资金缺口。

  (二)以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一是统筹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5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省直9部门联合印发《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粤建城〔2015〕242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18年底,实现粤东西北地区各市市区、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乡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8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目标。为解决建设资金短缺问题,《方案》着重提出要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是示范带动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6年,在粤东西北地区12个地级市和惠州、江门、肇庆市启动 “一市一示范县”创建工作,其中江门市为整市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示范带动全省各地村镇污水设施建设工作。茂名市的示范县为电白区,目前已动工建设

  三是加强指导有序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印发《关于明确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要求的通知》(粤建村函〔2016〕549号),明确各示范县(市、区)政府是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求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先后召开PPP模式整县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全省村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交流会和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座谈会,从工作部署、技术推介、PPP项目流程讲解、贷款政策释疑等不同侧重点,全方位指导和培训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和经办人员。组织编印《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操作指引》(粤建城〔2016〕109号)和《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和设备指引》(粤建村〔2016〕/0号),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地采用PPP模式开展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三)督导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一是省政府高度重视,/16、2017年连续两年将“启动15个示范县的镇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启动/个县(市、区)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任务,专门由省政府督查室督导督办。

  二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快推进村镇污水处理项目示范县建设作为厅党组会重点内容,指定专人跟进项目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督查组对进展滞后的县(市、区)进行实地督查

  三是全省建立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季度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地市进行跟踪和实地督办,特别是加强纳入国家责任书、重污染流域、处置效能偏低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和督办。组织专家团队开展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检查,全面深入指导各地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

  (四)有效保障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

  /15、2016年省国土资源厅在下达全省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各预留了/00亩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并规定面积小于100亩的污水处理厂直接在省预留的专项用地指标中解决安排,对于面积大于100亩的项目,则省市各一半解决用地指标,充分保障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用地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下一步,我省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跟进2016年的15个示范县(市、区)项目进展情况和江门市的整市推进情况,督促项目于2017年6月底前开工。2017年,总结并推广示范创建经验,全面启动粤东西北地区12个地级市和惠州、江门、肇庆市剩余54个县(市、区)的村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确保今年年底前,原计划今年启动建设的35个县(市、区)全部开工建设,原计划明年启动建设的19个县(市、区)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跟进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粤东西北地区1013个乡镇仅有133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的整改措施。

  三是建立“水十条”督办指导机制,派出检查队伍按照省政府要求督查各地落实情况,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业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7日  

责任编辑: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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