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泽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融资能力,缓解公积金流动性紧张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广东银监局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在广东省已施行/余年,为广东省房地产市场发展作出贡献,也在为缴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上发挥了重要的支持作用。自2014年下半年始,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文件,对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我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总量占全国的10%以上,结余资金占全国的16.7%左右,全省个贷率73.5%。总体来说,全省住房公积金运行平稳,使用效率有所提高。我省住房公积金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资金分布不平衡,使用效率也不平衡。资金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约占全省总量的80%,其中,广州和深圳两市资金规模占全省近6成。全省个贷率超过和接近85%的城市有9个,但低于50%的城市也还存在;二是资金使用热度持续上扬。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群众购房热情高涨,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也不断提高,连年攀升。我省已经连续多年当年资金使用超过当年资金缴存,资金入不敷出已成常态。您的提案内容非常切合当前公积金发展实际情况,我们也非常感谢您对公积金行业有如此深入的关注。
目前,由于国家尚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及具体准入办法,您所提出的“整合专业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专业化、多元化资金运作”、“多渠道保值增值”和“保持账户资金平衡”等建议在我省尚无法推行。今年以来,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我们争取将您在提案中的合理建议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为条例修订工作提供参考意见。面对当前我省部分地区流动性偏紧的问题,我们也会持续关注这部分地区的资金运行情况,及时做好对这部分地区的分类指导,支持资金使用率居高不下的地区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同时积极探索“贴息贷款”和“公转商”业务。下一步,我们将关注政策变化,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9月5日
责任编辑:张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