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锦雯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公共卫生设施水平促进广东率先实现小康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委宣传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我省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管理情况的关注和支持,并对公共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方式等提出宝贵意见。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和提升改造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并通过督查考核,督促各地市做好污水、垃圾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宜居环境的需求。
一、整合各方资源,大力推进公共卫生市政设施建设
公共卫生市政设施是与市民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是我厅长期关注的重点工作。为加快市政设施的建设进度,我厅调动多方资源,加强指导和督促工作。一是做好统筹部署。起草并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6号),统筹部署和指导我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发展质量。二是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设立“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专项资金”和“省级治污保洁专项资金”等,专项用于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共卫生市政设施的建设和运营。2015年中央和我省两级财政共计投入35亿元支持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作。三是创新投融资模式。我厅组织编制了《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PPP模式建设操作指南》,通过创新资金投入方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推动各地政府以县域为单位捆绑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解决资金短缺和运营水平不高的问题。
二、健全法规标准,细化监管要求
公共卫生设施是硬件前提,但要全面发挥设施的作用还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标准指引、管理和考核办法等制度保障。为此,我厅不断完善市政行业相关的制度保障,细化对市政设施的各项要求,努力构建涵盖市政设施建设保障、运营监管要求、法律责任、公众参与的法规标准体系。具体工作包括:组织专家编制《广东省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技术指引》、《广东省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指引》、《广东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指引》等多项技术指引;配合省人大起草并印发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今年还初步完成了《广东省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和《广东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初稿,将在完善后报省人大审核;委托省环境卫生协会组织专家编制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环卫作业标准体系,对清扫保洁、设施管养使用等设定不同的等级要求,指导各地区规范和提升保洁工作。
三、致力管理创新,提升监管效能
为推动市政公用事业提档升级,我厅致力管理方法和模式创新,主动引入先进科技和管理模式,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管理模式,引入社会化、专业化机构负责具体的生活垃圾清扫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政府监管部门转变角色,重点强化行政监督;二是创新考核机制和模式。我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建立挂牌督办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并每季度通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我省21个地市均建立了环卫工作质量的考评考核机制,以此调动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政府对运营单位进行绩效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付费依据,倒逼营运单位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运营水平。另外,我省把公共卫生水平作为创文考核内容,把公共厕所、生活垃圾收集点、废物箱、粪水前端处理设施等纳入到文明城市、镇街和村居的考核指标,以此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推动公共卫生市政设施的管理提升。三是鼓励各地建立信息化系统平台,努力实现机械化作业和信息化管理。我厅建立了全省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实时监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并对运行情况进行季度通报。部分地市已建成智能环卫、数字城管等信息平台,通过数据采集员和智能传感设备实现各类市政设施远程监控、环卫车辆轨迹和作业情况监管、手持移动设备考核、综合视频监控等功能,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四是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在部分景区在推进旅游公厕建设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合作建设,探索“以商建厕,以商管厕,以商养厕”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四、广泛开展宣传和法制教育,传递文明正能量
今年我厅到全省十个片区开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的宣贯工作,共计2270名市、县的市政环卫管理人员和环卫企业代表参加培训,促使条例深入到基层,落到实处。省委宣传部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开展关爱文明卫生环境的宣传活动,如利用广东好人的评选和寻找“最美街坊”、“最美环卫工人”等活动,推出一批环卫工人和厕所保洁员作为示范典型,通过深入宣传报道其先进事迹,让更多的群众理解和支持他们的工作,进而形成维护公共卫生设施的良好社会风气。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科学谋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全面调研和科学分析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发展趋势、建设需求等的基础上,完成《广东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统筹谋划“十三五”时期全省供水、供气、污水、垃圾、排水防涝、地下管线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及资金需求,提出投融资模式和保障措施,科学统筹谋划和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二)做好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我厅将联合省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对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黑臭水体治理等项目办理相关手续给予支持指导,加快审批速度,提速推进前期工作,加快项目进度。继续推动设立广东新型城镇化绿色建设发展基金、区域协调发展基金、城市建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各地方政府灵活运用多样化的投融资模式和金融工具开展城市建设,拓宽城市建设投融资渠道,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三)继续加强宣传和法制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机关干部、教师学生、部队官兵、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公共文明、文明公厕创建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户外广告屏、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公共文明规范,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公共文明的浓厚舆论氛围。《广东省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广东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环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等法规标准实施后,我厅将继续以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督促各地做好执法落实。
专此答复,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张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