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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16007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6-08-15  09:25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民革广东省委会:

  民革广东省委会在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化无障碍设施管理的提案》(第/160077号提案)已收悉,经会省交通运输厅、省残疾人联合会,现答复如下:

  一、“十二五”期间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基本情况

  (一)公共无障碍建设发展迅速。“十二五”期间,全省各地各部门落实无障碍环境改造资金总计超过30亿元。据统计,全省设置行进盲道总长超过3000公里,设置缘石坡道3万余处,开展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项目7000余个,开展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项目60余个,全省无障碍环境逐渐普及,城市道路、公交、地铁、公园、商场、文化场所的无障碍环境日趋完善,残疾人日常出行基本实现无障碍。

  (二)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各地继续建立完善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加的无障碍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在“十五”“十一五”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创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落实工作计划和责任,协调解决重大事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新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监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标准;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和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切实抓好了本部门老年人福利设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积极反映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无障碍需求,配合做好监督检查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广电等部门,采取措施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铁道、交通运输、民航、公安、教育、旅游、卫生、邮政、电信、金融部门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规定,切实推进了相关无障碍设施建设。

  (三)无障碍工程建设标准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大了无障碍标准宣贯力度,主要面向全省规划、建设、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骨干,对《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等国家标准进行宣贯,并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按实际需求自行开展标准宣贯的二级培训工作。全省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逐级开展了无障碍建设专业技术、设施管理的培训工作。据统计,全省省、市、县三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宣贯培训约3171人次,提高了各地各部门实施无障碍标准的能力和水平。

  (四)无障碍建设规划计划执行良好。2012年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3个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广东省无障碍建设“十二五”配套实施方案》,推进全省的无障碍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省大部分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制定了既有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纳入了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划的实施,各地政府领导亲自过问、检查、督促和解决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问题,无障碍建设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建设资金持续投入,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总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了覆盖城市道路、城市交通、公共建筑等公共活动及服务场所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设施网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特殊群体家庭无障碍生活和出行困难得到较好的解决,全民无障碍意识和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显著提升。其中,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等城市通过系统改造,建设完善的整体化无障碍设施,形成无障碍化环境,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比较突出。

  广州市“十二五”期间人行道路口坡化率达到100%,设置坡道6018个,完成35家大型商场、44家超市、57个文化纪念建筑、26个体育建筑、1500所学校建筑、106家医疗建筑、13个城市公园、1100座室外公共环卫厕所、30个宗教场所、334家宾馆、饭店建筑、81家餐饮店及部分办公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办公建筑坡化率达到90%,通讯、邮政、银行营业厅网点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85%;为400幢已建住宅楼改造安装了电梯,地铁、机场、车站无障碍设施基本完善。中山市中心城区所有公厕均已完成入口坡化处理,设置轮椅安全通道扶手,以满足老年人的需要,城区主要道路处理人行道缘石坡道5831处新建的桥梁、过路人行隧道均已设置无障碍通道及升降电梯并设置了无障碍标牌;对市公园设施及中心城区厕所进行了无障碍改造。佛山市禅城区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完成了一大批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公共停车场、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该区针对商品房开发项目有无障碍住房的情况,提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销售方案应当承诺优先保障残疾人或老年人等特定人群购买需求,住房主管部门应将无障碍住房信息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清单及网签系统上标示注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无障碍住房信息在销售现场公示”等要求。

  (五)信息无障碍建设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省残联先后联合中国电信建立“省残联总机服务平台”,组织广州市政府采购1万台特制手机免费派发全市盲人。省政府将“政府等公众门户网站信息无障碍改造”“珠江三角洲城市率先建设公共交通导盲系统”“视障人员免费配发读屏软件”等纳入2014年民生实事。目前,省政府完成了60个门户网站和省残疾人公众网站信息无障碍改造;为视力残疾人提供读屏软件27000余套,并研制出读屏软件升级版,供所有有需要的视力残疾人使用。在珠江三角洲城市率先建设公交导盲系统,2014年为5000辆公交车安装车载导盲系统,发放导盲终端机及导盲软件15/0余件(套)。

  (六)居家无障碍改造超额完成。/11、2012年,省政府连续两年将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列为十件民生实事内容予以推进。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3660万元,补助了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珠三角地区项目经费2560万元由当地财政解决。按照《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计划“十二五”期间完成居家无障碍改造/000户,截至2015年10月底,全省共完成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40000余户,高标准、超额完成了改造任务。

  (七)无障碍培训宣传深入开展。“十二五”期间,我省先后通过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举办亚远会、亚残运会、大学生运动会和省运会等一系列活动,采取拍摄各类宣传教育片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推广力度,得到社会的理解与认同,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软环境逐步改善。广州市通过举办亚残运会倒计时100天“爱心满羊城、快乐亚残运”无障碍体验活动,邀请残疾人、志愿者和媒体代表约100人共同体验城市道路、公交、地铁、公园、商场的无障碍环境,并通过媒体对此进行专题报道,充分展现广州以人为本、残健共融的人文关怀。

  (八)公共交通和设施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持续推进。省交通厅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持续推进公共交通和设施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同时在实施公共交通均等化、智能化的进程中充分考虑视力、肢体及听力言语残疾人无障碍的需求,以保障其无障碍出行的权益。

  广州市在2011年出台了《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车辆营运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鼓励公交企业“优先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底盘和车身构造”车辆,方便各类人群乘坐。目前广州市交委已在全市组织推进了1700多台无障碍公交车辆及100台无障碍出租车辆,完成全市16个客运站场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同时广州市规划部门对超过50个泊位的公共建筑配套停车场,要求按停车位总数的1%-2%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并严格执行规划审批管理。近期还将结合《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763-/12)的国标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应配置指标,明确各类公共建筑物设置无障碍停车设施的具体指标要求。

  深圳市也一直积极推进无障碍公共交通建设,把无障碍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爱心工程来实施,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列入城市建设重要内容。2011年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编制了《深圳市交通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二五”规划》,稳步推进无障碍公交的建设,如深圳市公交汽车导盲系统,视障人士可以手持终端听报站上车,并准确分辨出自己要乘坐的路线车。深圳地铁和深圳北站等综合交通枢纽设置的指引盲道、轮椅坡道、残障人士专用垂直电梯等无障碍出行设施等,满足了各类人群的公共出行需求。

  (九)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检查验收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检查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建标函〔2015〕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检查验细则和检查表的通知》(建标综函〔2015〕38号)等文件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残联、老龄办等部门,按照程序对我省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进行了检查验收。经市县自查、省级核查,顺利完成了全省“十二五”期间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核查工作。2015年12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的决定》(建标〔2015〕241号),我省佛山市禅城区,广州市,中山市,深圳市等4个市(区)被授予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县荣誉称号,我省惠州市、韶关市、汕尾市、潮州市、云浮市、佛山市顺德区、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三水区、佛山市高明区、博罗县、海丰县、陆丰市、新兴县、罗定市等市(县、区)被授予全国无障碍市县荣誉称号。

  二、下一步工作

  (一)针对提案中提出的“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将无障碍设施与新建工程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确保新建公共设施全面无障碍”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工程建设各环节严格把关:在设计环节,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无障碍标准的要求进行新建建筑、城市居住区公共设施设计,把有关条文落实到图纸上;在施工图审查环节,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新建建筑、城市居住区公共设施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无障碍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部分进行严格把关,对没有按无障碍标准落实设计图纸的一律不予通过;在施工许可环节,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对没有按无障碍标准提出施工方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一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允许项目开工;在竣工验收备案环节,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没有落实无障碍标准的施工项目,一律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不得交付使用。

  (二)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全面排查既有道路、建筑物、社区,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情况”的建议,我们将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中落实,拟于“2016年12月底前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建设情况调查;2017年12月底前,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社区、社会福利、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和设施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等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2018年12月底前,实现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社区、社会福利、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和设施全面达到无障碍建设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 。

  (三)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无障碍建设列入每年的城市建设计划,制定具体的改造方案,对不合理的设计予以更改”的建议,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落实:一是督促各地区按照现行《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将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特别是要求各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已建成但没有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已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但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设计规范》规定的建设项目,制定改造规划。同时推动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根据改造规划,对建设项目进行无障碍改造。二是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2015年12月,省残联选择了珠海市4个新农村试点村,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形成了《广东省残联关于调研广东省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的函》送省委农办,提出了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等建议,重点是在村居改造工程建设初始阶段,将无障碍设施同步纳入设计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既有利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标准规范,又避免主体工程完成后再进行改造而增加项目成本。

  (四)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加快实现公共交通无障碍化”的建议,省交通厅将始终立足“为残疾人朋友创造平等出行机会”的工作原则,继续按照残疾人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公共交通行业助残爱残工作,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步伐,逐步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努力为残疾人朋友创造更平等、更便利的出行环境。

  (五)针对提案中提出“要加强无障碍设施维护”的建议,我们将加大管理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无障碍设施建设向人性化、系统化的通用设施建设转变。对现有无障碍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护,整顿无障碍设施被占用、被破坏的现象,对不良行为予以查处,确保已建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省交通厅将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行业服务质量监督等工作,灵活组织备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营运车辆车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市做好公共交通行业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此外,在对汽车站进行站级等级评定或复核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其无障碍通道和残疾人服务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进行整改或降级。

  (六)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加大管理力度”的建议,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正式修订出台《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目前,我们在2005年颁布实施的《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最新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对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调整修改,并多次征求省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地市残工委的意见建议,与省法制办一道赴深圳、惠州等进行立法调研,现已形成《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修订)》送审稿报省法制办,预计近期正式出台。二是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督导等工作。主要由省残联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省肢残人协会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委托省盲人协会开展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重点对2014年省民生实事信息助残项目进行评估,出具专业评估报告,提出后续跟进意见建议;委托省聋人协会开展听力残疾人无障碍信息服务;与省盲人协会、中山大学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基地合作开展南粤信息无障碍论坛。

  (七)针对提案中提出“加大宣传引导”的建议,省残联已委托广东广播电台《大爱无疆》栏目组制作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公益宣传片,主题是宣传“参与·共享”无障碍理念,在广东电视台播出。我们将进一步宣传“参与·共享”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理念,组织开展无障碍宣传发动工作,制作播出无障碍宣传公益广告、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广泛利用新闻及网络媒体大力宣传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法规,组织新闻媒体和探索无障碍环境体验教育,提高社会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关心、关注和参与程度,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省交通厅也将一如既往地在春运期间组织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启动“情满旅途、畅想交通”春运志愿服务活动,对老弱病残孕幼等特需旅客实施重点关爱,开设休息区,提供上下车帮扶、儿童照看、残疾人士无障碍服务,通过宣传和志愿活动等措施,在公共交通行业营造“助残爱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最后,感谢民革广东省委会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监督,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并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4日    

责任编辑: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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