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中艺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依靠创新驱动,破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难题》的提案(第/160711号)收悉,经会省环境保护厅,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省开展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从2013年起连续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6年6月底,全省69个“一县一垃圾处理厂(场)”项目中,63个已基本建成或投入运营,1049个乡镇全部建成“一镇一站”,约14万自然村全部建成“一村一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06%,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80.28%,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95.03%,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33.55%,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一)制定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一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生活垃圾五年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于2015年初印发《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通知》(粤建电发〔2015〕2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国家五年治理任务的目标,即到2017年底,9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50%,县(市、区)城区和镇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二是2014年,经省政府同意,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14-/17)》,明确提出要推动农村生活污染的减量化、资源化和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机制,鼓励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并要求各市、县全面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镇逐步开征处理费用,保障运营维护费用,同时要求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维护和管理人员,积极实施“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政策,保障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二)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快推进“一县一场”建设进度。一是开展专项实地督查。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多次开展“一县一场”实地督查督办,并直接督办6个“一县一场”建设进度滞后的地级市政府责任人。二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要求各市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每季度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各地排名进行全省通报;对“一县一场”建设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实行半月一报和每月通报。三是组织媒体直接曝光。组织南方日报、广东建设报等媒体对“一县一场”建设开展明察暗访,以图文并茂的方式直接曝光农村垃圾乱堆放、收运不及时、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四是严格开展约谈督办。组织对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建设进度缓慢县(市、区)的政府领导和地级市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有效加快了“一县一场”建设进度。
(三)加强试点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组织遴选出15个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达标示范县和14个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示范镇,到2017年底完成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50%,县(市、区)城区和镇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加大对南澳县等8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县指导和支持。启动“专家企业家,携手走乡村”志愿服务活动,组织38名专家和29家有实力的专业化企业对口15个示范县和8个垃圾分类试点县,免费开展帮扶,提供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受到基层的充分肯定和欢迎。召开全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推进会,促进交流学习先进经验。
(四)多方筹措资金,努力保障农村垃圾处理经费支持。2015年省级财政共安排74378万元农村垃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支持推进“一县一场”项目建设、创建“一市一达标示范县”和“试点示范镇”建设、支持全省各县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指导各地加强和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建立市、县、镇财政合理分担运营费用机制。列入省财政补贴的69个县(市、区)中已有67个开征了生活垃圾处理费,1106个镇(街)中有839个开征了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率为75.86%;69个县(市、区)及其镇街垃圾处理费每月征收约为1.3亿元。
(五)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农村垃圾处理减量化初见成效。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垃圾减量化。全省确定南澳县等8个农村垃圾处理分类试点县,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潮州饶平县汫洲镇是粤东最大的大蚝集散地,每日产生蚝壳垃圾约280吨,蚝壳和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难度大。该镇通过配套前端分类收运设施、引进对口企业回收利用废弃蚝壳制备化肥添加料,大大降低了当地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难度,实现废弃蚝壳资源化利用。目前,我省农村垃圾的总量为4.85万吨/天,分类减量1.63万吨/天,分类减量率为33.55%,达到并超过2015年15%的既定目标。
(六)加强政策和技术引导,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省人大颁布《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国内第一部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并将农村垃圾管理纳入其中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推广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编印《广东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管理技术指引(试行)》、《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等技术指引,为生活垃圾管理提供技术指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委印发的验收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验收评价提供依据和标准。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价工作。参与省维稳办组织的“邻避”问题专题研究,提出解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邻避问题的指导意见。
二、积极推动提案办理工作
一是4月下旬,选派人员赴山东梁山县参加“首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论坛”,并对PGAS技术生产线中试现场进行参观考察。二是7月上旬,参与省政协调研组赴佛山、潮州、汕尾市开展“关于依靠创新驱动,破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难题”专题调研工作。三是7月19日,参加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共同探讨适合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技术的实际应用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重视提案所提建议,科学论证PGAS技术在我省的适用性
适时组织专家对PGAS技术(有机物全组分分类资源化技术)进行论证,摸清PGAS技术性能特点,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一步探索切合我省实际的农村垃圾处理技术,努力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尽量避免对农村环境的二次污染的同时有效降低财政负担。
(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提高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加大对南澳县等8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县的指导和支持,通过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示范带动全省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三)积极推动分类资源化技术试点工作
将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技术试点作为工作内容,以顺德区伦教街道分类资源化设施建设作为新技术试点予以推进,通过总结经验,探索适合我省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途径。
专此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监督,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并对我厅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