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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16068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6-06-16  10:21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邓文基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该提案对我省农村污水处理现状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十分中肯,对加快推动我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经我厅研究,并综合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的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 目前我省开展相关工作情况

  (一)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

  一是经省政府同意,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14-/17)》,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并重点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有饮用水功能的重点水库库区、重要河流上游地区,加快推进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二是2014年下半年省政府将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职责移交我厅后,我厅积极推动此项工作。2015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我厅联合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直8个部门印发了《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粤建城〔2015〕242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粤东西北地区和惠州、江门、肇庆市进一步完善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推动雨污分流建设,并与水利工程、湿地公园和生态水网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益。农村地区以自然村为单位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连片村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考虑集中处理,到2018年底,实现8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02)一级B标准。

  (二)采用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为解决粤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短缺问题,《方案》着重提出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运营,并明确省、市、县(市、区)的责任,其中省负责统筹指导,市负责规范运行,县(市、区)是责任主体。今年省财政厅安排6.9512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其中安排1.7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15个地级市开展“一市一示范县”创建工作,以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各示范县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模式、用地保障措施、资金筹措方式、部门协调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推进以打包的方式开展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不断加大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投入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014年成功争取中央财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专项资金补助0.8577亿元,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二是2014年以来省财政共安排污水处理设施“以奖促减”资金4.9636亿元、省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1.335亿元、省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0亿元,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三是2015年省财政厅一次性安排/亿元作为母资金,设立污水和垃圾处理建设基金,支持粤东西北地区15个地级市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先投入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

  四是积极实施“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08年以来,争取中央及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约6亿元,支持395个“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村庄1430多个,受益人口约386万人,有力推动了全省各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以及饮用水源保护等工作,部分区域农村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

  (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导

  一是省环境保护厅于2012年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引》,指导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周边乡镇要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污水输送管网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尽可能将城乡结合部乡村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管网处理;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可根据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管理长效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发动农村集体和农民参与及分担本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二是我厅于2015年组织编制了《农村污水处理技术简介》,指导全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划与建设,对于靠近城镇的农村污水优先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人口规模较大的农村优先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人口规模较小的农村优先采用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五)简化验收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58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粤府〔2016〕16号)有关规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目前,省环境保护厅正根据要求开展相关规程的修改及工作衔接。

  (六)加强农村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多年来,广东省环境宣教中心联合省环境科学学会大力组织开展“广东省大学生志愿者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2014年,组织了58支科普小分队,大学生志愿者611名,分赴广东省16个地市的近130个农村,举办环保科普知识讲座近60场,各类主题活动100余次,发放农药使用调查问卷近3000份,张贴发放宣传资料超过1万份,走访农户超千户,收到当地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 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任重而道远。下一步,为切实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我厅将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生活污水处理“一市一示范县”创建工作,以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和督促各示范县严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要求的通知》的要求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PPP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清洁家园”领导小组的组建、PPP项目总体立项报告及实施方案的编制、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价、经济财务测算,并委托省级政府采购平台进行PPP项目采购;9月底前PPP项目开工建设。

  二是编制印发《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操作指引》,科学引导和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是加快推动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等5个市充分利用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优惠贷款开展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研究制定珠三角5市充分利用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优惠贷款加快开展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总体工作方案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设备手册,督促各市摸清底数,做好资金需求测算,形成重点项目包,加快与农业发展银行对接项目建设和项目建设审核审批工作,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启动5个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7日    

责任编辑: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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