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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关于降低城市绿化带高度使之低于马路的建议》(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8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如下:
降低城市绿化带高度使之低于马路以增加蓄水渗水能力的建议,符合低碳生态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以及低影响开发的理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代表提出降低城市绿化带高度使之低于马路的建议,更为广泛地在全省范围内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践行低影响开发理念。主要措施如下:
一、强化政策引导,大力推广低影响开发理念。2015年6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实施,明确要求在城市绿化建设中推广低影响开发模式,大力推行下沉式绿地、植草沟和具有蓄滞渗透功能的雨水花园建设。接下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督促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特别是鼓励和加快各地在城市绿化带建设中大力推广低影响开发理念,逐步使得绿化带表面低于马路,增强绿化带渗水能力,从而减少城市积水现象发生。
二、加强技术研究,指导实施低影响开发理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人员赴湖南省常德市学习借鉴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委托广东园林学会组织开展《低冲击影响下的园林绿化和应用模式研究》,将绿化带表面低于马路作为重点研究对象,研制出本土化的园林景观低冲击影响开发的集成技术和应用模式,待完成《低冲击影响下的园林绿化景观技术指引》等成果后,将其印发至全省各地园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实施低影响开发理念。及时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指导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三、支持试点先行,示范践行低影响开发理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大力支持低影响开发理念试点实践工作。2015年4月8日,省政府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签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合作协议》,明确提出要推进深圳、东莞市建设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推荐深圳、东莞作为广东省试点城市申报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大力支持深圳市光明新区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推荐《深圳市光明新区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项目》申报2015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努力为低影响开发理念实践树立新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