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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总结
2017-02-13  15:55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领导指导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民生实事工程为牵引,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新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扎实推动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经过充分准备,6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城市工作会议,胡春华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朱小丹省长作工作部署。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后,我们组织了全省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座谈会,出台了配套文件。各市积极行动,如广州市在市委十届九次全会上专门研究部署城市工作;佛山以城市治理为主题谋划部署本地的城市工作;截至年底,共有12个城市召开城市工作会议、8个市出台了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或者行动计划。清远、湛江拟于今年召开城市工作会议,肇庆、潮州、东莞等市也在开展有关工作,希望能加快推进。总体看来,贯彻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已经成为全省全系统的中心工作。在新型城镇化方面,部署开展全省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大力推进粤东西北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取得实效,12市中心城区平均常住人口比2012年增长约1.7%,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9%。

  二、精准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

  认真落实中央“去库存”工作部署,在全国率先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将全省城市分为四种类型,实行分类指导去库存政策。2016年,全省已化解商品房库存面积2197万平方米,大幅度超额完成全年化解250万平方米的工作任务,去库存周期为11.2个月,比2015年底缩短了6个月。为有效落实控房价、稳市场、防风险工作部署,全省迅速响应,成立了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小组,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惠州、中山等7市制定发布了符合当地实际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目前,国家监控的热点城市按要求完成了调控任务,其他城市房价也趋于平稳。10月10日,陈政高部长批示:“广东工作很有力度,向省委、省政府领导表示感谢!”许瑞生副省长多次对我厅工作表示肯定。

  三、大力推进住房保障

  加强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施行台账制度和目标责任管理,改革投融资体制,多措并举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货币化安置改革。截至10月底,全省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8.1万余套(户),新增发放租赁补贴7543户,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7.7万余套,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棚改进度排名全国第九。朱小丹省长对我厅工作给予肯定,批示指出:全省棚户区改造提前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扭转了一段时间推进相对滞后的被动局面,省住建厅以严实作风攻坚克难,值得充分肯定。

  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指导搭建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省属国企住房租赁平台,在肇庆、佛山、汕头、清远等地开展住房租赁平台试点工作,广州、东莞、中山、珠海的试点也已开始启动平台建设。构建购租并举住房制度的探索取得重要进展。推动全省各地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调整为5%-12%,为企业单位减轻负担额超过50亿元。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落实异地贷款和便捷提取政策。截至11月末,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75.78%,结余资金减少58.36亿元,有力支持了职工购房。

  四、加快城乡规划体制改革

  召开全省规划局长会议,部署全省创建国家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总结推广广州市、肇庆四会市经验,推进各市编制“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到目前有41个设市城市全面铺开“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70%的地级以上市及部分县级市已开展“多规合一”工作。推动12个城市着手编制期限到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创新编制《广东省新型城镇化“十三五”建设计划》。研究制定《广东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开展历史建筑普查,逐步完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全面部署城市特色风貌塑造工作。

  创新开展南粤古驿道发掘、保护利用工作。摸清全省144处古驿道遗存(包括陆路古驿道遗存共122处,水路古驿道相关遗存22处)分布,编制《广东省南粤古驿道文化线路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梳理提出6条,总长1.1万余公里(其中陆路6800公里,水路4400公里),涵盖全省103个区县,串联1100多个人文及自然发展节点的南粤古驿道文化线路网络。选取了8个示范段开展保护利用工作。开展“广东大学生南粤古驿道微纪录片大赛”等活动,举办了8场定向越野大赛。南粤古驿道已经成为弘扬文化、活化利用传统资源、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特色品牌。

  五、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成绩,务实完成国务院各项大督查工作,为改善民生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编制完成《广东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广东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十三五”规划》,纳入省“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推动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2016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92%,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约2400万吨/日;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89.08 %,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98.01%,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启动以PPP方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18个示范县建设工作;243个黑臭水体的全部制定了整治方案,并完成90个整治项目。广州、佛山、韶关、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梅州等市完成城区地下管线普查任务。纳入国务院督办任务的21个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已全部开工,总长度187.62公里。广州和深圳、珠海分别入选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2016年城市轨道交通已开工、在建设线路条数28条,总里程617.32公里,有效弥补了民生设施“短板”。落实国开行246亿元、农发行202亿元政策性金融贷款,分别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建设。

  探索整县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工作模式,获得省领导高度认可。开展省级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试点,全省村庄规划覆盖率预计达65%。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2.08万户,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验收2578户。有258名“三师”专业志愿者参与下乡服务活动。新增34个中国传统村落,6个中国特色小镇。评选出首届9位“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完成了《潮州传统建筑营造法式——泥、石作》编纂,岭南建筑文化传承不断加强。

  六、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发展

  起草我省关于推进绿色建设的实施意见,构建广东绿色建设体系,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装配式建筑。年内新增节能建筑超过1.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8%;新增绿色建筑738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1%。颁布实施了15部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省有1项建设科技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11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共20个项目获评2015年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圆满完成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全省共换证1万余家。推动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行政审批改革,探索将资质许可转变为资信评级模式,加强行业自律。在前海自贸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港人、港资、港办法”,允许港商独资或控股的开发建设项目自主采用香港工程建设模式进行管理,建筑产业稳定发展。

  七、加强建设执法

  落实中央部署,稳步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出台了我省的实施意见,建立以许瑞生副省长为总召集人的省级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机制。筹建省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机构。分3期组织对全省各市、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启动《广东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及配套法规立法工作。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开局良好。

  加强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稽查执法工作,严格城乡规划督察,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创新“五个+”(个人+团队、常规+专项、遥感+实地、查现行+回头看、省派+市派)城乡规划督察方式,得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肯定并在全国转发。各级督察员认真履职,维护规划权威。利用遥感监测手段,促进城乡规划依法实施。专项清理违法建设,初步摸清了全省违法建筑现状底数,拟定《广东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截至11月底,全省共查处违法建设面积超过1千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任务。

  重视城市安全管理,针对城市规划选址安全和防灾减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城市既有房屋安全以及农村房屋建设安全等问题,开展全省调研,初步掌握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管理情况,提出了政策建议,为加强城市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八、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厅党组深化对“一岗双责”的理解和认识,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建能力明显提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党要管党,加强依法治党,认真执行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强化组织基础建设。厅党组制定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驻厅纪检组的支持下,设立机关纪委,认真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倾向性问题,勤政廉政新风日渐形成。

责任编辑:张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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