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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2015-04-28  11:49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4年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审批,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省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省编办)
    来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处(收)
    邮编:510045
    电子邮箱:bb_tsjb@gd.gov.cn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17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省政府:
    
    根据《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4项,均已纳入《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据统计,全年行政许可申请共有12560项,受理件数共有12343件,全部按时办结。全年审批同意的有10295件,审批不同意的有2048件。
    
    (二)依法实施情况。我厅在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我厅所实施的行政许可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按照《建筑法》、《城乡规划法》、《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务院颁发的《城市绿化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具体的事项内容、标准及条件,并严格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时限进行。
    
    1.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我厅对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设立对外办事窗口统一受理,同时在互联网上建立了“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法规标准库、行政服务平台),并与省网上办事大厅链接,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审查、审核、审批更环节全部在行政审批平台上办理。这不仅大大地提高了效率,同时也方便了企业办事,申请人只要在任意的互联网端口,就可以输入相关数据进行申报;而最后的审批结果,申请人只需一次到我厅对外办事窗口签收领取。
    
    2.我厅机关内部设立行政许可管理处负责对企业资质的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建立一整套相关的办事制度和审批流程,如《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政许可审批过程,先由具体的经办人负责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然后由分管的审核负责人进行审核,再由行政许可管理处负责人进行审核;最后由分管的单位负责领导进行审批。全过程的审查、审核、审批意见均由各负责人分别具结签名。
    
    3.根据工作实际和审查需要,我厅在审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时,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对企业的业绩或人员启动特别程序进行核查。核查的目的是核查企业所申报业绩及人员的真实性,企业业绩核查的方式方法是搜获业绩项目所在地的招投标网或工程项目网公开的项目信息,或发函业绩项目所在地的有关主管部门核实;人员核查的方法是由企业提供本单位社会保障网的账号和密码直接进网核实。
    
    4.为在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中,规范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我厅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探索,制定和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其中也包括了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进行行政处罚的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共有73项。
    
    (三)公开公示情况。在实施企业资质审批过程中,我厅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名称及其办理指南、资质标准。同时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信息“三公”制度,即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公开企业申报信息、公示行政审查意见、公布行政许可结果。一是实时滚动公开行政审批结果,并每月汇总公布详细的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社会公众均可从网上查询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的企业资质信息;二是将企业申请行政审批事项的基本信息、人员和业绩信息全部向社会进行公开,让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三是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审查意见公开,并赋予企业陈诉权利,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三公”制度的推行,使审批办理资质信息公开透明,让行政许可审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
    
    (四)监督管理情况
    
    1.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我厅对经行政许可获得资质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是:一是强化质量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将工程质量安全作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二是加大对资质资格申报弄虚作假查处力度。对于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嫌疑或被举报的企业和个人,及时开展核查。经核查确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其申请事项不给予行政许可,在一年内不受理其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并在网上予以通报,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2014年,我厅核查企业业绩共431家(次),一定程度上对企业和个人在申报资质时的弄虚作假行为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有效地遏制了企业虚假申报行为。三是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我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对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继续符合资质标准进行动态核查。每年动态核查的比例不低于在本地区注册企业总数的5%。对经核查认定已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撤回其资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加强行政许可过程的监督管理。一是机关内部的监管。我厅行政许可实行网上受理审核审批,经办人的审查审核过程及办理意见均相应通过网络系统向有关处室和监察室开放,接受机关内部的实时监督。二是通过我厅网上“厅长信箱”、“纪检信箱”接受社会的来信投诉。三是实施了电子监察系统,把我厅的行政审批系统与省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其受理、审查、审批全过程接受省监察厅的监督。
    
    (五)实施效果情况
    
    1.行政许可设立达到的预期效果。
    
    一是随着我省建筑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极大地推动我省建筑业持续发展,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省建筑市场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建筑业企业数量过多,建筑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结算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质量安全事故屡有发生,等等。虽然产生这些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而要有效地去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目前,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仍然有效地管控建筑业市场,特别是当前《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文,明确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因此,对于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保障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维护统一、规范、公开、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是通过建设项目选址行政审批管理,一方面将类型众多、性质不一的建设项目纳入城乡规划管理,促使建设项目的安排从城市的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对建设项目进行引导和控制,经济、合理地使用现有土地资源;另一方面通过建设项目选址的宏观管控,保障各项建设有计划、按规划进行,避免了各自为政、无序建设,对于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为城乡居民提供理想的生产、生活空间具有重要意义;此外,项目选址意见书作为项目审批、核准的依据,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建设关,维持建设投资秩序,有效促进了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
    
    2.改革创新提速的效果。
    
    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过程中,我厅改革和优化内部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一是采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应用互联网实行无纸化申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等环节全部在行政审批网络平台上办理;二是调整压缩行政审批工作时限,明确在承办、初审、审核和打印证书等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目前我厅行政审批事项有法定20个工作日减少至14个工作日,总体提速30%;三是原本在对外办事窗口办理的出省经营介绍信和赴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取证书介绍信等业务也实行电子化申办;四是委托地市审批事项及企业人员注册到位后申领证书事项办理时间由过去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2014年,省政府纠风办、省直行评办对我厅对外办事窗口实行了办事群众满意度手机短信测评,据统计,共收到短信回复3371条,其中满意2975条,基本满意68条,不满意29条,无意义回复299条。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企业业绩核查拖长了办结时间。业绩核查是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必不可少的环节,通过业绩核查,有效地避免企业造假行为,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而业绩核查的主要手段是委托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查实,这样会因各种因素的影响,如项目原先没有进行备案、或项目地处在边远的乡镇,使业绩核查的时间延长,直接影响了行政许可的效率。
    
    二是人员资格核实增加了办理难度。同样,在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企业技术职称证书的真伪识别也是一个重要环节。个别企业往往会提供大量伪造的假职称证书来骗取资质。目前建筑类的职业执业注册资格全国建立了统一的数据库,只要提供人员身份证就可以查实,但各省市各门类各等级的技术职称证书就难以以有效的方法进行查询辨别其真伪,个别的省市并没有建立数据库,不能上网查询,这确实增加了人员资格审查的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引领,进一步提高企业资质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继续完善和拓展企业资质申报电子化工作,全面加强对企业资质申办的培训和指导,大力推进建设企业发展。
 
    (一)深化建设企业资质申办电子化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
    
    我厅审批的建设企业资质实现电子化申报后,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方便了企业。但电子化申报是新的审批方式,与现行有关制度有所冲突,电子化办理过程中信息技术方面的问题也有待解决和优化。2015年要结合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的工作实际,加快改进完善行政审批平台,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完善从企业提出申请到作出审批结果的网上各操作环节。实现我厅电子化审批系统与住建部电子化审批系统全面对接,并建议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过程中,逐步与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
    
    (二)优化审批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进一步简化资质证书变更事项办理,减少企业到窗口现场办理次数,并落实省网上办事大厅提出实现零现场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窗口收件、发件工作效率,减少企业办事人员在窗口等候办理时间。同时要梳理内部工作流程,尽量再缩短打印证书及审批文书的时间。
    研究简化规划审批流程,加强与国土、环保等部门的沟通,推进项目规划选址与用地、环评等审批事项同步进行;积极与交通部门商讨出台优化规划审批流程的具体方案。
    
    (三)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廉政建设
    
    始终把行政许可工作的廉政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共同推进,常抓不懈。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管理,规范企业的申请行为和我厅的审批办理行为,根据每个人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实际情况,查找出审批办理全过程从“受理”到“资料存档”等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完善了《企业资质审批风险点防控流程图及防控措施》,提出每个风险点的具体廉政风险表现并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有效地防控廉政风险。二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以厅长信箱、网上咨询、网上评议等形式时刻关注在审批运行过程中廉洁自律的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要加强廉政学习,提高办事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将廉洁从政思想深入每个人心中,要让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成为行政许可过程的实际行动。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有关情况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张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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