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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
  • 文号:粤建许〔2012〕98号
  • 发布机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分类:城乡建设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
2012-08-23  12:01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局(规划国土资源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自2012年9月1日起,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含新申请、延续、升级)的单位,按新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审理。


  特此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陈映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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