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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关于广东茂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文号:粤建质罚〔2023〕61号
  • 发布机构:本网
  • 分类:城乡建设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9日
关于广东茂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12-28  15:05    来源:本网

  (法人)名称:广东茂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EC2C0L

  住所(地址):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迎宾大道288号六韬珠宝创意产业园3-5栋创业基地A3号楼C座105号(自主申报)

  2023年8月30日,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你单位施工的江门市新会区骏景湾天悦住宅小区-首层车库二、公共厕所、再生资源回收点、垃圾收集点工程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枢纽新城明德二路北侧、梅江北路东侧地块)进行了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未按照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基坑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并已开挖。以上事实有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表明你单位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本机关于2023年11月27日作出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质告〔2023〕66号),你单位12月5日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了陈述、申辩。本机关认为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你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因此,对你单位提出的陈述、申辩不予采纳。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依法作出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26日。

  你单位领取的是电子证书,本机关于处罚之日起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上标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起始时间。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你单位认为经整改已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应向本机关提出解除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经复查合格,在暂扣期届满后本机关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上取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标注。

  若你单位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机关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

  联系人:林龙宾,联系电话:020-83133732、020-83133711,传真:020-83133587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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