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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名称:汕头市建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1927206939
住所(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华山路14号
2023年4月22日,由你单位在光明区承建的光明区A631-0115 宗地项目1栋主体工程,发生了一起高坠事故,造成一人死亡。2023年6月8日,我厅组织对你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核查并抽查了该项目,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1号楼3单元屋面模板材料堆积。2.爬架拐角部位存在多处底板破裂,部分木板间隙间距过大。3.1号楼3单元3层裙楼外架架上材料未及时清理,总平面材料未分类堆放,地下室存在大量聚苯乙烯板。4.4#塔机起升卷筒上钢丝绳排列不整齐。5.4#塔机附着顶升验收表中关于塔身垂直度的内容不完整,未区分附着点之上和附着点之下的差异。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问询笔录》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表明你单位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不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八)项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本机关于2023年7月27日作出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质告〔2023〕37号),你单位7月27日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后,向本机关书面提出放弃陈述、申辩。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等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23年8月5日至9月3日。
你单位领取的是电子证书,本机关于处罚之日起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上标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起始时间。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你单位认为经整改已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应向本机关提出解除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经复查合格,在暂扣期届满后本机关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上取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标注。
若你单位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机关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
联 系 人:林龙宾,联系电话:020-83133732、020-83133711,传真:020-83133587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