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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关于广东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文号:粤建质罚〔2023〕23号
  • 发布机构:本网
  • 分类:城乡建设
  •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4日
关于广东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07-21  14:45    来源:本网

  (法人)名称:广东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MA534Y8L6X

  住所(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号汇港商业广场6#楼13层03号(仅限办公)

  2022年9月6日,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你单位承建的位于惠阳区沙田镇田头村长榄小组长龙岗地段厂区改扩建项目(一幢厂房、四幢厂房)进行了检查,发现施工现场4号厂房外架搭设与方案不符,存在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情况。以上事实有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询问调查笔录》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表明你单位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本机关于2023年6月19日作出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质告〔2023〕25号),你单位7月3日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认为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你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因此,对你单位提出的陈述、申辩不予采纳。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依法作出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19日。

  你单位领取的是电子证书,本机关于处罚之日起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上标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起始时间。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你单位认为经整改已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应向本机关提出解除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经复查合格,在暂扣期届满后本机关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上取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标注。

  若你单位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机关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

  联  系  人:林龙宾,联系电话:020-83133732、020-83133711,传真:020-83133587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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