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障你的数据安全及获得最佳浏览效果,请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
我们建议使用chro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
若你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360浏览器、2345浏览器等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20〕824号)要求,我厅完成了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受理的已申请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评价,现将有关项目补充公告(见附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绿色建筑标识申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
附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26日
(联系人:黄琼,联系电话:020-8313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