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障你的数据安全及获得最佳浏览效果,请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

我们建议使用chro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

若你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360浏览器、2345浏览器等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名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决定书
  • 文号:粤建质撤〔2021〕2号
  • 发布机构:本网
  • 分类:城乡建设
  •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09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决定书
2021-03-02  10:20    来源:本网

林耀华:

  我厅抽查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部分考试期次原始档案,发现你所参加2018年主要负责人补考第64期考试,实际考试成绩不合格,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核发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粤建安A(2018)0012408)。

  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粤建安A(2018)0012408)交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服务中心,由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服务中心交我厅办理注销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天内,依法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9日    

  (联系人:林龙宾,联系电话:020-83133732;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1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联系电话:020-87020575、85257006)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