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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中央财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的公示
2020-07-14  16:27    来源:本网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44号)、《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193号)、《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59号),中央财政于2019年4月安排我省支持在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区开展农房抗震改造试点资金3,618万元,并下达农房抗震改造试点任务4,700户;2019年10月提前下达我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471万元;2020年6月下达我省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460万元。2019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建村〔2019〕101号)明确“优先支持抗震设防烈度8度地区住房不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户改造农房,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各地实际将中央农房抗震改造试点支持对象适当扩大到7度抗震设防烈度地区住房不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户”。

  为有效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2019年中央财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调整方案和绩效目标以及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现将补助资金下达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4日—7月20日(公示期7日)

  附件:1.2019年中央财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调整方案和绩效目标

             2.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14日   

  (联系人:黄汉飞,联系电话:020-83133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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