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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1〕47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38号)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46号),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省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73,294万元(其中:租赁补贴13,872万元,棚户区改造资金2,647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56,775万元);提前下达我省2022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86,000万元;提前下达我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18万元。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现将补助专项资金下达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12月8日(公示期7日)
附件:1.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2.2022年中央财政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3.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日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咏怡,020-83133509,蒋晓兵,020-83133710;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津,020-8313362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汉飞,020-83133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