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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2015-09-06  08:46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厅本部内设办公室、法规处、计划财务处、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保障处(与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合署)、城乡规划处(珠江三角洲城镇群规划管理办公室、省绿道网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科技信息处、行政许可管理处、人事处(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执法监察局等14个内设机构。下设4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下称散办),承担散装水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和返退,承担散装水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等;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下称造价总站),负责全省工程建设定额和造价管理制度的编制等;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下称质安监总站),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鉴定仲裁、业务指导等;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下称注册中心),负责建设职业资格注册审查、注册管理及注册后监督、继续教育、考试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2014年底,厅本部共有编制138人,其中:行政编制96人、驻厅纪检监察行政编制5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1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编制14人,离退休人员(财政供养)共111人。下属单位共有编制85人,其中:散办共有事业编制10人,造价总站共有事业编制25人,质安监总站共有事业编制28人,注册中心共有事业编制22人,离退休人员(财政供养)共1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成绩。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正确领导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1.全力推进改革,在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组织编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化改革2014年工作要点》。二是探索城乡规划改革。推动实施“一张蓝图”工程,制订了《广东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建立“三规合一”、“多规合一”的协调机制。三是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组织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城市建设领域投融资模式及金融工具运用指引》,推动以PPP模式完成“十二五”规划未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动组建了省棚户区改造省级融资平台。四是深化建设市场管理体制改革。转变管理理念,制定了权责清单,起草了《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五公开”实行办法》等文件,切实转变行政审批管理方式,激发市场活力,编制了《广东省建筑业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推动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建筑业转变。
 
    2.加强统筹推进,实施广东特色新型城镇化战略。一是谋划落实城镇化工作部署。印发了《关于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了广东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目标、发展路径、空间布局、重大任务和政策机制。二是推进珠三角全域规划和转型升级。创新编制《珠江三角洲全域规划》、《澳门与珠江口西岸地区发展规划》、《澳珠协同发展规划》。三是力促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印发了《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目标体系及实施要点》和《粤东西北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规划编制导则(含技术指引)》。四是推动形成区域协调新格局。大力推动将环珠三角5市纳入珠三角城市群,加强政策支持和项目空间布局引导,实现“9+5”互利共赢格局。
 
    3.建立绿色建设新模式,创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一是落实省部合作框架协议。将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纳入新型城镇化工作框架,研究制订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政策文件和一系列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指引,积极构建“碳规”体系。二是完善城乡生态安全格局。开展绿道升级系列工作,优化珠三角绿道网络体系,加快开发绿道网综合功能,全省共建成绿道11511公里。三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督察,推进四大流域原水水质监测与污染预警系统建设。污水处理能力居全国领先水平。全省67个县(市)和珠三角73个中心镇已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2248万吨。四是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省共建成启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92座,总处理规模达7万吨/日。五是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新建建筑光纤到户建设和既有建筑光纤到户改造,全省10个城市(区、镇)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六是助推人文城市建设。开展“三旧”改造地块的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普查,建立保护名录。全省新增35个中国传统村落,189个广东省传统村落。七是强化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全省新增节能建筑9922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项目新增151个,新增面积1653万平方米,完成绿色建筑总量和年度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二。
 
    4.提升村镇规划建设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加强规划引导。推进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工作,全省共有123个镇被列为全国重点镇。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覆盖率约87%,村庄规划覆盖率约60%。二是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组织对全省1000多万户农户住房情况进行摸底,核实掌握了急需改造的农户总量。将省级以上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由1万元/户提高到1.5万元/户。全省10万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和500户渔民上岸安居任务顺利完成。三是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调查,评选认定宜居示范村镇和名镇名村示范村。开展村庄整治工作,共创建宜居示范城镇173个、宜居示范村庄462个。四是创新开展“三师”(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专业志愿者下乡服务活动。
 
    5.加强住房保障,实现住有所居。一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组织编制《广东省棚户区改造规划(2014-2017年)》,统筹安排全省3年内总计22.66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完善配套政策。落实中央补助资金17.16亿元和省财政补助资金4.14亿元,吸引社会资金113.8亿元,协调解决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约200公顷,为保障房建设提供支持。全省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6071套,棚户区改造41297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09682套,分别占年度任务的131.7%、110%、107.3%。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成立了房地产政策研究中心,建立舆情监测制度;在经济增速下滑、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的复杂环境下,及时预判,果断应对,采取约谈等方式加强统筹指导,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7638亿元,同比增长17.7%;商品住房均价8526元/平方米,与去年基本持平;房地产税收收入1603亿元,同比增长7.8%。三是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开展全省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摸查,推进全省联网监控。扩大公积金缴存面,将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促进部分地区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事件的合理解决,截至2014年底,全省缴存职工人数达1240.66万人,新增101.29万人,累计缴存额为7549.56亿元,发放贷款共107.52万笔,总额2987.71亿元。
 
    6.优化市场监管,推动建筑产业加快发展。一是引导建筑企业创新发展。制定了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方案;鼓励以高水准大型综合设计和施工企业为龙头,整合关联度较高的上下游产业。二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定实施《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活动,各地共检查工程28312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1571份,局部停工通知1024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为99.94%,获年度“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6项。三是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修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基本建成全省建设工程交易项目中心数据库,累计发布6万多项工程项目交易信息。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撤回35家不合格建筑企业的资质。四是营造开放营商环境。通过举办粤港建筑业界合作交流会等方式,推动形成粤港澳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
 
    7.强化规划建设执法,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一是深入推进规划督察。创新派驻和巡察方式,实现对全省规划督察全覆盖。组织各市核查遥感图斑1444个,会同部、省督察员勘察现场172个,查处违法图斑167个,拆除违法建设面积26.4万平方米。二是严格查办大案要案。查办了7个大案,作出行政罚款1344万元,行政处分5人。三是开展专项执法。组织开展全省查处违法建设、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围标串标、使用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执法。全省共查处违法建筑面积60.3万平方米,拆除面积42.8万平米;抽查了1664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情况;抽查建材8204批次,立案查处83宗。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3759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53.22万元,经营收入22921.92,其他收入124.22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33542.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12245.92万元,经营支出21134.37,其他支出162.21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453.44万元,占3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36.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补贴等)2295.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3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33万元;项目支出7792.46万元,占64%,主要支出项目有:
 
    (一)治污保洁专项资金支出2451.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垃圾压缩车、《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督查调研等费用支出。
 
    (二)宜居城乡规划和试点工作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珠三角城市边缘地区城乡风貌改善的规划设计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专题研究》、《城乡一体化的宜居新农村建设试点研究》等工作研究、组织召开宜居城乡和试点工作会议、开展宜居社区评审、专项调研等费用支出。
 
    (三)《广东省新城镇化规划》编制经费70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四)鲁朗国际旅游小镇专项工作经费498万元,主要用于编制《鲁朗国际旅游小镇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20)》、《鲁朗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等经费支出。
 
    (五)清算部分省属单位非税收入指标359万元,主要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考务工作费用;
 
    (六)绿道网规划建设省级专项资金25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绿道网规划建设专题研究以及开展绿道网宣传、专项调研等费用支出。
 
    (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法经费1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省建设执法讲学、查办督办建设执法案件、考察调研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等费用支出。
 
    (八)2014年省建设厅部门预算非税支出86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建材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费用支出。
 
    (九)广东省城乡规划督察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召开规划督察工作会议、规划督察员工作和交通补贴等费用支出。
 
    (十)珠三角城乡规划督察员巡察工作经费64万元,主要用召开卫星遥感监测图斑辅助城乡规划督察现场会议、督察工作差旅等费用支出。
 
    (十一)《广东省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指引》编制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广东省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指引》。
 
    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23.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77万元,比2013年减少了9.1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出国团组3个、3人次。开支内容为境外业务培训,包括:执行城市建设与管理专题研究班培训、广东省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班、廉政建设培训班等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87万元,比2013年减少了18.5万元。主要包括:(1)本年没有更新购置汽车;报废汽车1辆(2)公务车保有量27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00.87万元,平均每辆3.74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05万元,共计接待38批次、共计471人。比2013年减少了22.7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国内外访问团来粤交流考察学习所需的业务接待等费用支出。
 
 

 

 

责任编辑:张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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