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障你的数据安全及获得最佳浏览效果,请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
我们建议使用chro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
若你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360浏览器、2345浏览器等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等规定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分类管理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信封或邮件标题请注明“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分类管理和告知承诺制的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书面信函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收,邮编:510045;电子邮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jt_zac@gd.gov.cn。
附件:1.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分类管理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分类管理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