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障你的数据安全及获得最佳浏览效果,请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

我们建议使用chro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

若你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360浏览器、2345浏览器等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互动交流 > 常见问题知识库 > 物业管理相关
业主办理交付手续之前,住宅小区前期产生的物业服务费应当由谁承担?是否有法律规定?
2022-08-08  14:38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