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工作,加强对建筑废弃物的管理,实现建筑废弃物城际资源优化配置,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1月13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该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并重点征求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原则,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以及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意见。
三、提交意见方式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广东省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st1008@163.com。
(二)书面信函: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收,邮编:510045。
附件:广东省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