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障你的数据安全及获得最佳浏览效果,请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
我们建议使用chro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
若你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360浏览器、2345浏览器等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的申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专家,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粤建城函〔2018〕269号)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于2021年1月18-19日对清远市节水工作情况进行了评审考核,拟同意命名清远市为广东省节水型城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寄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或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11日
联系方式: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16房
邮编:510045
电话:020-8313369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
邮编: 510031
电话:020-83133123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