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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顺利召开《东莞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专家咨询会
2025-01-09  17:22    来源:本网

  1月7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东莞召开《东莞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咨询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耿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邀请广东省城乡建设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规划》进行咨询评估,广州、深圳、东莞、惠州有关部门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建设事关民生和发展,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部署要求,人民群众有强烈的现实需求,对促进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科学稳妥有序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建设。

  会议指出,新发展阶段对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一是更加注重以人为本,要求合理预测交通需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推动地面公交与轨道交通融合,构建城市通勤走廊,创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形态。二是更加注重统筹衔接,要求做好存量与增量、地下和地上、城市道路与周边交通设施统筹。三是更加注重绿色发展,要求优先发展绿色交通,加强用地管控,优化配置各类交通资源。四是更加注重韧性安全,要求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与防洪排涝、防灾减灾设施融合,提升对人员出行和货物流动的保障能力,消除城市交通安全隐患和瓶颈点段。五是更加注重智能高效,要求加大信息化、数字孪生、智慧感知、车路协同等技术应用,加快城市既有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更新改造,统筹城市交通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治理全过程。

  会议认为,《规划》基础资料较翔实,问题研判较准确,目标战略清晰,与上位规划衔接较好,基本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要求。下一步,东莞市要对照会议有关意见,逐条分析研究,逐一修改回复,确保《规划》更加科学合理;要加强与广州、深圳、惠州等市协调联系,推动珠三角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加强重点项目谋划,提前预控城市重大交通设施用地空间,适时开展实施情况评估,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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