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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99/2017-0037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17-03-21
名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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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广东建设信息网”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3楼,邮编:510045,电话:020-83133542)。

  一、概述

  201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实施《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广东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粤办发〔2016〕22号)、《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粤办函〔2016〕236号)等文件精神,对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着力加强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市场监管信息、招标投标监管信息、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信息等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完善网上办事,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

  (一)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协调,扎实有效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省住房保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地住房保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切实提高各地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程度。5月24日,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全省2015、2016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通知》,公开全省2015、2016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6月3日,印发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具体任务汇总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指导督促各市、县(市、区)政府按照省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网站、相关新闻媒体及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全面公开住房保障信息,并对各地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检查,督促整改。

  二是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开。4月2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公开了《广东省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报告含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其他重要事项等六大模块,全面公开我省住房公积金工作开展情况,切实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部署各有关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将《广东省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排表》(含提前下达2016、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情况)、《2015-2017年少数民族及中央苏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提高标准安排表》和《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引(试行)》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我省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和补助标准。同时,督促各地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的程序认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确保认定程序符合规定。

  四是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继续通过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公开全省在建项目信息,以及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省一体化平台的企业库共有省内企业信息22905条,人员信息1056620条;进粤企业信息5145条,进粤人员信息116285条;收录省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9874条,施工许可信息3511条;收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61条,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125条。社会公众可通过广东建设信息网的“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链接进入该平台,查询全省各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省内企业及进粤企业的人员信息、工程项目信息、企业及人员的诚信信息,浏览企业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的情况。该平台充分发挥了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和监管作用。

  五是招标投标监管信息公开。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全部环节逐步实行网上办理,推行实时在线监督和远程电子评标;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各环节应当公开的信息必须全面公开;保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击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虚假合同等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六是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信息公开。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设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栏,及时发布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政策文件,对各地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进行报道,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于2016年6月组织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和曝光,及时纠正查处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的严管态势,有效遏制了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促进了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三)运用多种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作用,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对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相关政策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解读。通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闻媒体专题报道以及厅领导接受媒体采访、在厅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召开政策宣贯会议、编制图解等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一是通过媒体专访、专题报道做好政策解读。201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电视台、广播、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举措进行了二十余次的报道解读,其中包括:6月18日,广东建设报创刊30周年纪念特刊刊登王芃厅长专访报道《创建新型城镇化示范省 建设生态宜居新广东》,解读新型城镇化的思路和方向;6月23日,王芃厅长在广东卫视新闻频道《权威访谈》栏目,围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让广东更美好”主题,专题解读《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我省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提出要树立城市思维、转变城市发展模式,找准城市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做好全省城市工作;8月23日和30日,陈天翼总工程师等厅领导分别先后带队上线广东电台“民声热线”栏目,解答民生热点问题,回应媒体关切;10月27日,郭壮狮副厅长上线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工作话你知”微访谈栏目,解读我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二是通过召开宣贯会议、专家授课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如配合省人大对《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进行宣贯解读,共举行10场条例宣贯会,参加人数2270人。通过对条例起草背景、重点亮点内容以及条文解读,采取交流讨论、主讲老师解疑释惑等形式,有效推动了条例的宣传贯彻。又如,为做好对中央、我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解读,邀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杨保军副院长作“城市规划改革与创新”专题授课,以及北京大学俞孔坚教授作“大脚革命:走向生态城市与美丽中国”专题授课,对城市规划改革创新方向及重点,生态城市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城市修补、生态修复新模式予以解读,增强了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对国家及省重大战略发展政策的理解。

  (四)不断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方便群众办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大力推动简化申办材料、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28个行政审批事项均已达到三级办事深度或网上全流程办事深度要求。上网办理率、网上办结率、网上全流程办理率均达到100%,部分事项压缩了审批时限,审批时限压缩率达到26%。按照全省统一的办事数据规范要求,及时、规范提供本部门办事全过程数据对接报送,全年未发生一起“亮红灯”事件。完成8个个人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手机版办理,并成功接入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国家、省级垂直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及办事过程数据与主厅同步报送工作也已全部完成。同时,继续推行行政审批信息“三公开”,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准的全部资质类型的企业申请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人员和业绩信息)、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和审批结果由审批信息系统自动、实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门户网站及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厅长信箱、网络问政平台、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等方式,主动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各方面的政府信息,包括新型城镇化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城乡规划、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污水治理、建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材打假、绿色建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等方面的工作。

  据统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2299条(最新动态218条、会议动态60条、各地动态1939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动态82条)、公告公示196条、发布文件通知171份;共发布建设行业新闻信息5336条;公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6年部门预算及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的答复共51条。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了系统自动对接,2016年,向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共推送信息249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宗,申请主要通过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信函、当面等方式,申请内容涉及城乡规划、房屋拆迁、物业管理、住房保障、企业资质等有关政策文件等信息。所有申请均及时依法答复申请人,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均达100%。据统计,上述45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有23宗申请属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申请信息公开范围,均按时依法答复申请人并提供有关政府信息;有6宗申请依法不属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均按时答复并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有2宗属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书面告知申请人获取途径;有9宗属重复申请或申请的政府信息不明确、不存在,均答复告知申请人;有1宗因所申请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有4宗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3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宗,撤销1宗;行政诉讼案件2宗,法院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尚待加强,与公众交流互动的形式仍需创新等。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并加强对全省各市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抓好落实。

  二是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利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继续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利用宣贯会、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做好宣传与解读。

  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推进政务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加强政务专题建设和宣传,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继续提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

  四是加快“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高质量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同时,扩大手机便民服务范围,进一步梳理适合手机办理的业务和应用,优化再造手机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