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szhedong
留言日期:
2025-04-11
主题:
关于《建筑智能工程施工、检测和验收规范》的规定
内容:
我司在深圳承接了某国有房地产企业的一个智能化项目,项目竣工需要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甲方告知要通过验收必须要委托一家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系统检测,然后才能凭检测报告到住建部门办理手续,我们问相关的依据何在,他们给出的回复是依据《建筑智能工程施工、检测与验收规范》3.3.2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我们的问题是:1、这种检测是否是强制要求,还是建设单位自愿行为?政府住建部门是否可以据此来批准或不批准我们向政府住建部门申请竣工备案?该规定和行政许可法是否冲突?2、3.3.2条提到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标准是什么?如何知晓一家检测机构是否具备这种资格,有无相关法规明确规定?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4-14
答复时间:
2025-04-23
答复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我厅已收悉。1.《建筑智能工程施工、检测与验收规范》是我省2018年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推荐性标准,本身不具有强制性,其条文为自愿采用的技术指导。当标准被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或明确引用时,这些条文在引用范围内具有强制效力。
2.有资质的单位是指具有省级或以上CMA资质或CNAS资质,资质附表能力应包含智能建筑检测。标准只负责规定技术能力要求,具体实施时检测单位的资质还应满足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的其他资质要求,如行业准入资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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