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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99/2024-0092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4-11-15
名称: 广州白鹅潭AF020114、AF020116地块商业项目(变更)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意见
文号: 粤建市批〔2024〕193号 发布日期: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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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鹅潭AF020114、AF020116地块商业项目(变更)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意见

发布日期:2024-11-22  浏览次数:-

广州市润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白鹅潭AF020114、AF020116地块商业项目(变更)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申请材料(流水号:2123219)收悉。我厅已于2024年4月18日出具《广州白鹅潭AF020114、AF020116地块商业项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意见》(粤建市批〔2024〕74号),现因设计变更,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组织的专家组对广州白鹅潭AF020114、AF020116地块商业项目(变更)再次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结论为“通过”。根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第十条规定,现予该项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通过”。粤建市批〔2024〕74号审批意见同时作废。

  项目的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应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按有关规定送具有相应资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专家组审查意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