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厅制定出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办法》(粤建质函[2010]643号)(以下简称《投诉办法》),对规范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以来,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深入和职能划转变化,《投诉办法》的不尽完善、部分条文不再适用等问题有所显现。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厅近期组织对《投诉办法》进行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34楼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3420室(邮政编码:510045),并请在信封正面右上角注明“质量投诉处理办法意见”字样。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20-83133587。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t_zac@gd.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质量投诉处理办法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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