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财政(税)局、发展改革局(委):
为加快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程,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
附件:
索引号: | 006939799/2017-0136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17-08-14 |
名称: | 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
文号: | 粤建规范〔2017〕1号 | 发布日期: | 2017-08-14 |
主题词: |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财政(税)局、发展改革局(委):
为加快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程,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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